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海宁公积金新政策」
重要消息!10月9日起,海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新调整!
这次政策调整对于租房的职工来说可是大利好呢,不仅提取手续简化,每月可提取金额也上浮了不少。
详细新政看过来——
1、简化租赁商品房提取手续
职工租赁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提供以下材料:
房租支付凭证、出租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职工租赁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缴存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材料。
2、调整租房提取限额
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上一年度租赁住房租金,提取限额由原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700元/月。
3、规范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反复交易的提取行为
凡职工购买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如该住房在一年内已有提取记录的,不允许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取(职工配偶或子女、父母除外)。
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能用于支付房租在海宁早就可行了,但提取比例并不高,手续复杂可能是一大问题之一。过去,职工租赁商品房后,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不少材料,包括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房租支付凭证、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而且每人提取限额500元/月,很多符合条件提取的职工可能就放弃了。
此外,调整的另一大方面是规范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反复交易的提取行为。之前,一套房子只要进行了交易,买房人就可以按流程提取公积金。“这样就给人违规恶意套取公积金的机会,公安机关已经查获了相关案件,有人通过一套房产的反复交易为人套取公积金牟利。”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说。
哪些人租赁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句话,只要你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没有住宅房的就可以提取!!!
就是如此简单,赶紧告诉你身边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