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安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了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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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市将开展 2021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及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均不低于 5%,不得超过 12%。
二 缴存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上限,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 2020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80751 元。据此,2020 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 20188 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 2423 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 1280 元。国家及省驻安庆垂直管理单位按我市缴存基数限额标准执行。
三 基础信息审核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认真核对单位和职工公积金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申报调整。为提升单位网上申报账户安全性,我中心将启用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模式,请各缴存单位认真核对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通过网上申报业务系统,及时申报修改完善。
四 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
各缴存单位在完成 6 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后,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gjj.anqing.gov.cn)下载《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申报表》,认真填写审核,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业务系统填报。
2、申报流程。
登录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按以下流程填报:汇缴清册申报——工资基数——增加个人—— 勾选需调整基数职工——录入新工资基数——保存清册——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表图片——保存图片后提交审核。
3、申报时间。
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五 相关要求
1、各缴存单位要认真核定职工缴存基数,在申报职工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佌前,应告知职工,接受监督。
2、此次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3、各缴存单位日常汇缴,应按照市公积金中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资金缴存的通知》(宜公积金〔2017〕26 号)要求,先申报后汇缴,按月足额缴存,不得拖延挂账。
来源: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