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积金积极支持租赁市场发展 上半年为1197人租房提取公积金1075 8万元
时间:2022-10-08 14:57:28 • 来源:伊春发布
林都伊春 森林里的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为解决群众安居问题,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我市公积金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贯彻“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完善租房提取政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着力满足职工群众的租赁需求。我市无房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的,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可提取1万元。为使租房提取更方便快捷,实现了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互联互通,现在原伊春区工作所在地缴存人免提供无房证明、户口等4项要件,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掌上办”,实现业务“零跑腿”、提取“秒到账”。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租房提取1197笔,提取金额1075.8万元,有力减轻了租房群体的资金负担。
来 源: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监 制:张 强
责任编辑:方 爽
编 辑:李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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