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个人公积金提取」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近日
记者到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01 全额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时间为一年内);
3.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无备案信息的应出具房产查询证明;
4.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共同财产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02 购买廉租住房的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提供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房屋买卖合同》;
4.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共同财产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03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未办理按揭贷款)的
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契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
3.交易契约;
4.交易后为买方姓名的《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时间为一年内);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共同财产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04 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如下资料
(一)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不动产权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工程预算表、费用票据;
6.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共同财产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二)在集体有土地上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不动产权证书》;
3.《建设工程许可证》(村镇);
4.工程预算表、费用票据;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共同财产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05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银行卡);
2.《不动产权证书》;
3.房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大修证明);
4.工程预算表、费用票据;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共同财产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06 离休、退休的提供如下资料
(可网上办理,请登陆
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后按提示操作)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离、退休证(或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已全部缴清且个人账户已封存的缴存职工不用提供);
3.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07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文件;
3.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08 出(国)境定居的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公安机关户口迁出证明或注销证明;
3.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09 偿还毕节市辖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提供如下资料
(可网上办理,请登陆
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后按提示操作)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10 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备案的另提供房产查询信息;
3.《借款合同》;
4.12个月还款计划表(内容包含借款人姓名、货款账号、类别、额度、发放时间、余额、月还款额,并加盖银行印章);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注: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12个月)的还贷金额,两次提取最少间隔时间为12个月以上。)
11 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供如下资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有争议的需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4.《提取承诺书》;
5.死亡职工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12 大病医疗的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县级以上疾病证明书;
3.社保报销票据凭证;
4.关系证明;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若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注: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个人实际应支付部分)
13 拆迁补偿购买住房
或以产权调换方式为拆迁补偿的
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房屋产权部门认可的购房支出凭证(折迁补偿);
3.房屋产权部门认可的购房补差金额凭证(产权调换);
4.《拆迁补偿合同》(协议书);
5.拆迁部门开具的补偿凭证;
6.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共同财产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14 租房提取的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3个月内无房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4.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5.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若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15 父母为无房子女全款购房的
提供如下资料
1.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
2.子女所购房屋所在地的首套房证明;
3.关系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购房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
5.购房发票;
6.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若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承诺时限:立即办结(资料齐全无疑问的)
审批收费:不收费
办理地点: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业务网点
业务咨询电话:0857-12329
监督投诉电话:0857-8223065
阅读推荐
回头看 |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毕节市(附举报电话)
来源:微信公众号“微七星关”
监制:刘瑾 编审:许学义
责编:黎荣 编辑:罗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