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公积金转单位「公积金可以自己去办理转到新单位吗」
职工在工作期间,有部分用人单位除了会缴纳社保以外,还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当职工由于工作有变动的原因,想要将公积金转到新的就业城市,那么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了吗?如下:
一、申请条件
当职工想要申请转移公积金时,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办理广州住房公积金转入新的就业城市:
1. 在广州市的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的状态;
2. 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及以上;
3. 在广州市并未使用或者已结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4. 在广州市没有公积金套取记录,或者套取金额已全部退还;
5. 在广州市没有与公积金个人账户有关的违法记录和没有被冻结;
其中第二点需要职工在异地(例如佛山市)开设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并在提出转移公积金的申请之前的12个月内,至少有6个月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记录(在异地),职工如果无法提供异地缴存明细,需要满足广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封存时间满6个月及以上的要求,即可办理公积金转出的手续。
二、申请方式
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公积金转移:
1. 向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将在广州市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
例如职工向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将广州缴存公积金,转移至佛山市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申请;
2.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转移的手续;
如果职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错误或者不齐全的,需要先办理了个人信息变更以后,才能够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否则会因为信息不一致的原因无法正常办理转出。
三、办理地点
职工可以在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将自己在原来就业城市的公积金,转移至新的(转入地)公积金账户当中。
因此职工想要将在原本城市缴存的公积金转出至新的缴存城市,只需要符合第一点的所需条件,即可在转入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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