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近日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
中级预警管理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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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各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022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4.55%(不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已连续3个月低于90%。按照《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鹤公管委〔2021〕9号)有关规定,现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中级预警,恢复以下业务办理:
(一)“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非本行政区域户籍异地缴存职工贷款业务;
(三)购买同一套住房贷前提取公积金业务;
(四)非户籍地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五)非户籍地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
(六)购房提取有效期限至5年内。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区管理部网上预约服务公告
因市区管理部(市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现场排队客户较多,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减少客户等待时间,经研究决定市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采用网上预约办理制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方式
2022年7月12日起全面采取预约办理制度。市民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进行预约。
(一)下载手机公积金App,通过手机应用程序搜索“手机公积金”,按照提示进行下载。
(二)按照要求完成注册并登录后,选择业务办理—预约办理—市区管理部—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及预约时间。
(三)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比如:要预约本周二的业务需要本周一8:00—24:00进行预约;预约本周一的业务需要上周五8:00—24:00进行预约。如遇节假日请于放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预约。
二、疫情防控
(一)核验预约和身份信息;
(二)测量体温,如体温异常,不得进入;
(三)进行扫码登记,场所码无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其他异常者不得进入;
(四)出入大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人与人间隔不得小于1米,办理完毕请勿在大厅逗留。
三、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倡导“非接触,线上办”审批方式。广大市民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登录鹤壁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支付宝“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小程序,自助办理单位或个人公积金有关业务。
(二)个人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异地缴存使用证明、个人公积金缴存流水、单位公积金汇缴凭证等单据可通过各业务大厅及市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设备打印。
(三)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到办事大厅办业务的群众,需在指定区域有序等候,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分批有序进入大厅,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得小于1米。
(四)受疫情影响,请广大市民自觉有序预约办理。能通过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及手机公积金App办理的业务,原则上柜面不受理,敬请理解。
(五)因市区管理部业务量较大,请两县缴存职工在属地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或管理部申请各项业务。
来源:鹤壁市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