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积金跨年清册「公积金录入清册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2-09-26 11:01:28 • 来源:儒思HR
一、缴存比例
2018年缴存比例:单位12%,个人12%
二、基数的计算
1.参考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第1号);《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227号)
2.计算方法:
a.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后除以12计算填报:
①单位发放的提租补贴;
②按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③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④过节费;
⑤伙食补助。
b.新调入(参加工作)的职工,按调入(参加工作)当月收入扣除应扣减项计算。
三、基数上、下限
1.基数上限:2017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元)×300%×12%×2=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元)
2.基数下限: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不得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2000元)
个人缴存额
(四舍五入到元)
单位交存额
(四舍五入到元)
基数=2000
0
240
2000<基数<2273
基数-2000
基数*12%
2273≦基数≦23118
基数*12%
基数*12%
基数>23118
2774
2774
3.享受基本生活费的人员(1400元)计算方法同上。下岗、内退职工公积金基数的计算等同享受基本生活费人员的标准和算法
4.全额拨款单位可以突破上限。(事业单位需提前向管理部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上报途径
与往年一样,从网上申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行政事业单位均在每年一月份核定基数;
2.请先核定基数,再办理1月份增减员业务及汇缴业务;
3.基数核定后,不能再做更改。
中国首个HR圈层生态社群——儒思HR人力资源网小编转自“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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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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