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下调引发的房贷联想 济南能 商转公 吗
近日,关于房贷的好消息终于传出!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按照目前5年期LPR利率4.6%计算,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为4.4%。这可是让不少购房者振奋的好消息,毕竟房贷是每个月的固定支出,也是买房压力的首要来源,房贷降低了无疑给购房者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对于此次的房贷利率下降,不少“老业主”也引发了联想,利率居高不下,之前商贷买的房,能不能转成公积金贷款呢?
其实,对于“商转公”济南相关部门之前就出台规定。想要“商转公”,首先要符合《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除此之外,还要满足一些条件:
1.必须在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手续;并且征得贷款银行同意方可申请办理。
2.到目前为止的还款时间已达到贷款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时间,并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3.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的转公积金贷款所涉及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并符合办理(或转移)房屋抵押登记条件。
4.申请人当时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时,已经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并具备相应条件,同时申请人所购房屋楼盘及商业贷款银行当时已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了准入手续。
满足了以上的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商转公”了。具体步骤首先向贷款银行提出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经贷款银行初审同意后,受理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然后向贷款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包括:
《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非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参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
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担保书、购房合同原件或经原贷款银行盖章的复印件;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的有效凭据和借款人需提供一名具有济南户籍并具有稳定收入的担保人。
准备好这些资料,流程基本就走完,静候佳音了。不过也有的购房者说,这个条件着实算是严格和高门槛了。
对此,你怎么想?你想把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