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那些你不知道的事「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想要办理夫妻共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如何操作?跨地区买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录入错误了怎么办?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许多你不知道的事,别急,本期小编就来讲讲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特别提示:以下均为现行政策,若今后发生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Q:
我和爱人都是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本中心贷款后共同还款吗?
A:
夫妻双方个人账户均保留三个月缴存额的前提下,在申请贷款时会默认签约按月对冲业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
Q:
我是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身缴存职工,在乌鲁木齐市买房,申请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偿还这笔贷款吗?
A:
提取人名下无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结清的贷款,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这笔贷款。
Q:
我和爱人都是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申请过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已结清,我们可以再次申请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A:
夫妻双方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以家庭为单位)可申请办理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您的情况还可以申请一次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Q:
我是吐鲁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身缴存职工,在吐鲁番市租住了一套商品房,想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
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人名下无本中心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本人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Q:
我是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单位开户时将本人姓名录入错误,现需要更正,应该如何办理?
A:
职工需联系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人员,登录“单位网厅”,在“缴存人信息变更”模块中办理即可。
温 馨 提 示
如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进行咨询:
1、关注本公众号,使用智能客服和人工客服进行咨询(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五10:00-14:00、16:00-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访问新疆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http://www.xinjianggjj.com),使用智能客服和人工客服进行咨询(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五10:00-14:00、16:00-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拨打新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五10:00-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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