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允许剥离道路项目的100%股权
时间:2021-09-18 19:15:39 • 来源:
由首相Shri Narendra Modi主持的经济事务委员会修订了其早期批准日期,于2015年5月13日,允许在施工两年后允许100%的股权刺激,而不管奖项年份。批准将使特许经营商/启动人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中销售有困境权益的收益:(a)印度项目不完整的国家公路权威。(b)任何其他公路项目。 (c)任何其他电力部门项目; (d)将债务退回到任何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中的金融机构。这将导致物理完成萎缩基础设施项目。这反过来将为有关地区的公民/旅行者带来救济。批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在项目投资投资的额外资金来加快奖励和实施公路项目。因此,它将有助于促使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状况升高,因为在国家的长度和广度上增加了连通性。这也将导致增强的经济活动。背景:2015年5月13日举行的经济事务(CCEA)内阁委员会批准了公路运输和高速公路的提案,以使得适用的Mutatis Mutandis提供模型与所选投标人/联盟成员的退出选项有关的特许协议(MCA)与其同事,即第7.1(k),以第48条的“所有权变更”的定义读到所有机器人( Toll)和BOT(年金)项目奖励到2009年9月30日,修改了股权如此困扰,由促进者投资于印度(NHAI)项目的不完整国家公路权威。随后,纳海发行政策循环日期为2015年6月9日,其效果。国家公路建设者联合会(NHBF)在NHAI颁布的政策通告之后,所有开发商都没有不完整的公路项目,因此被否认这个设施没有错。基础设施部门的大多数开发人员在他们的控股公司级别携带高度杠杆化的资产负债表,因为它们同时支持严重应激的各种基础设施专用车辆(SPV)。这些开发商可以允许使用如此ngenerated的资金来减少现有的企业债务或投资任何不需要单独的新的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是高速公路项目,因为大多数开发商在基础设施部门有多个垂直的垂直。在审查NHBF的代表后,奈海如果对上述决定作出某些修正,也可以利用本政策决定/通函的全部益处。纳海还建议,2015年6月9日的政策通函可以相应地修改,以使政策适用于其真正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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