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包括哪些「债券市场及种类概述」
一、债券市场
1、银行间市场
银行间市场是债券市场的主体,市场参与者是各类机构投资者,实行双边谈判成交,属于场外批发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现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远期交易以及债券借贷等。
2、交易所市场
目前开展债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由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社会投资者参与,属于集中撮合交易的零售市场。
3、商业银行柜台市场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是银行间市场的延伸,参与者限定为个人投资者,属于场外零售市场。
二、债券种类
1、政府债
政府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财政部,主要品种有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
地方政府债包括由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和地方政府自主发行。
2、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是指政府支持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券。
3、金融债
金融债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保险公司债、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债等。
4、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5、企业债
企业债是指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目前企业债发行由国家发改委审批。
6、公司债
公司债由《证券法》规范和约束的公司债券。
目前公司债的发行、上市、交易等环节的监管是证监会。
7、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我国境内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期限在1年期以内的短期融资工具。
8、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是我国境内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融资工具。
9、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者发行并在特定机构投资者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债务融资工具。
10、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由企业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收益证券。
11、可转换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是债券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其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如股票)的债券。
12、可交换公司债
可交换公司债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还全。
13、国际机构债
国际机构债是包括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内的国际机构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