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领域专项债券「项目专项债和政府专项债的区别」
时间:2023-01-27 14:58:42 • 来源:万瑞工程咨询
文化和旅游专项债适用项目范围为景区生态修复与提档升级、景区接待服务设施提升、智慧旅游平台建设等,主要包括异地搬迁、旅游公路、文旅小镇、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建设等项目。
项目需要完成土地、选址、环评等前期工作,并获得可行性研究批复,项目发行期限应与建设进度、资金需求、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情况相匹配,项目收益能否覆盖债券本息。
1、入库项目须符合以下三大类:
(1)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游客咨询中心、区域性旅游应急救援基地、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和集散分中心、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旅游数据中心;
(2)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道路、景区内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解说教育系统、应急救援设施、游客信息服务设施、景区内环境整治;
(3)文化类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仅为博物馆,支持新建改扩建历史类、艺术类、科技类、综合类博物馆。
2、项目负面清单具体内容:
(1)不安排博物馆以外的文化类项目,如档案馆、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广场等;
(2)不得安排非A级景区内的旅游项目;
(3)不得安排酒店、民宿等产业建筑;
(4)不得安排已竣工或临近竣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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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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