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直接投资「成为外汇的条件」
7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
《意见》提出,研究探索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试点。推动金融期货市场与股票、债券、外汇、保险等市场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投资者需求的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
事实上,国内对于外汇期货已经筹备多时,对外汇衍生品也并不陌生。银行间外汇市场于2005年8月推出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2006年4月推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2007年8月推出货币掉期交易,2011年4月推出外汇期权交易。中金所围绕外汇期货上市做了大量工作,外汇期货合约规则设计论证充分、设计完备,各项上市准备较为充分。2011年以来,中金所持续研发筹备外汇期货产品,并上线了外汇期货全市场仿真交易。
分析认为,推出外汇期货可以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币资产风险管理中心,有助于完善境内外汇市场建设,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推进形成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同时进一步满足实体企业外汇避险需求,提升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什么是外汇?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以银行存款、财政部证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它是国际贸易的产物,是国际贸易清偿的支付手段。
外汇具有静态和动态两层含义
外汇的动态含义是指将一国的货币兑换成另一国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务债权关系的专门性货币经营活动,它是国际间汇兑的简称。
外汇的静态含义则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和信用工具。这种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币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价证券,如:银行存款、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支票、外国政府库券及其长短期证券等。
人们通常所说的外汇,一般都是就其静态意义而言。
外汇特性
因为在国际汇兑中一国的货市并非可以兑换任何他国的货币,而只能兑换成各国都能接受的某种支付手段和信用工具,如外国货币、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等。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规定: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以银行存款、财政部证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所以,外汇具有以下三个特性:
第一,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币表示的资产;
第二,可兑换性,
第三,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偿付的货币债权。
外汇业务分类
(一)即期外汇业务
即期外汇业务,是在外汇买卖成交以后,原则上两天以内办理交割的外汇业务。即期外汇又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
1.电汇
电汇即汇款人向当地外汇银行交付本国货币,由该行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国外分行或代理行立即付出外币。
2.信汇
信汇是指汇款人向当地银行交付本国货币,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航邮寄交国外代理行,办理付出外汇业务。
3.票汇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列明收款人的姓名、汇款金额等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送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出国,以凭票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
(二)远期外汇、外汇期货与期权
1.远期外汇交易与远期汇率
远期外汇交易是相对于即期外汇交易而言的。即期外汇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当天汇价成交并在隔天交割的交易。而远期外汇买卖则是以约定的汇价在将来某一约定的时间进行交割的交易。约定的时间可以是:1个月,也可以是3个月或6个月。由于远期外汇买卖使用的是远期汇率,它与即期汇率之间便有一个差额。如果远期汇率恰等于即期汇率,没有升水也没有贴水,就称为“平价”。
2.外币期货交易
外币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以公开喊价方式成交后,承诺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当前所约定的价格交付某种特定标准数量的货币。
外币期货合约的买卖完全基于市场参与者对该种货币价格(即汇率)走势的预测。购买一张标准期货契约后,若货币价格上升,那么投资者就获利;若价格下跌,则损失。
3.外币期权交易及其基本形式
所谓期权就是在一特定时期内按一定汇价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外国货币的权利,也可以叫做外币期权交易。外币期权有两种基本形式:买方期权和卖方期权。买方期权使签约一方有权在合约期满时或在此以前按规定的汇率购进一定数额的外币。卖方期权是使一方有权在期满时或在此以前按规定的汇率出售一定数额的外币。
(三)套利与套汇
1.套汇
各国货币种类繁多,因此在外汇市场上就有许多汇率。由于外汇供求关系,各国汇率往往发生不一致的情形。在同一时间内,两地同一货币汇率发生差异到一定程度时,对一种货币在汇率较低的市场买进,在汇率较高的市场卖出,就可获得差额利益,这就是所谓套汇。
2. 套利
与套汇交易密切相关的是套利或利息套汇。所谓套利,是指利用两国短期利率的差异,调动资金以赚取利息差额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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