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新规 对投资者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可转债获得通过是利好吗」
近期,可转债迎来重磅新闻,沪深交易所先是于6月17日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紧接着在7月1日晚,又分别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律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可转债上市、交易、强赎进一步细化了规则,
截止7月中旬,虽然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我们也可以从中大致看出这次的改革方向。
那么新规是基于什么背景出台的呢?新规会对可转债市场产生什么影响?新规对我们投资者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可转债新规。
我们先来看看可转债新规出台的背景:据相关人士透露,这次可转债制度改革的直接原因是近期几只可转债上市后的极端疯狂表现,“种种异象”的背后是游资的暗流涌动,目的是短期内在资本市场通过投机获得高额盈利。
今年4月19日,聚合转债上市,成为本轮游资炒作的标的。上市当日,聚合转债由100元最高涨至300元,收盘涨幅也高达133%。首日涨幅创下可转债历史之最,
而此前可转债首日涨幅最高纪录为75%。令人意外的是,于5月17日上市的永吉转债,表现则更为疯狂。上市首日最高涨至421元,收盘价为376元,涨幅高达276%,
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可转债史上首日涨幅的历史记录又被打破,这种与正股表现完全不匹配的现象引发了交易所的关注,并向永吉转债的上市公司—永吉股份发出问询函进行停牌核查。
这两支转债上市后令人咋舌的表现,让人不禁琢磨,难道是它们的转股价值极高?否则为何如此受市场欢迎?
事实并不然,聚合转债和永吉转债上市当日的转股价值都仅为80出头,要知道,从历史数据来看,转股价值小于90,
破发概率是比较高的,而这两支转债不但没有顺应历史潮流,反而频繁改写历史记录,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疯狂表象的背后是游资嗜血而来的炒作。
此次游资不仅利用了沪市转债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规则,还精准地利用了盘子比较小的可转债容易拉升的特点,聚合转债总规模2.04亿元,除去大股东优先配售,实际流通规模仅有1.4亿元。
而永吉转债实际流通盘更小,总规模为1.46亿元,除去大股东外,实际流通盘不足8600万元。
针对此轮可转债的极端炒作,可以看出,以往只针对“双高”转债炒作的游资的目标范围已经逐渐扩大,部分低价债也开始进入他们的视野,使得市面上“高溢价率”“高价格”转债越来越多,
相关机构统计,5月下旬周换手率超过100%的可转债占比甚至超过了三分之一。极端的市场行情,让监管部门开始警惕,可转债这种“T 0”且“进可攻、退可守”的投资品种,可能已经沦为游资的炒作工具。
游资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将可转债价格炒到虚高,等待散户入场进行接盘,后续价格一旦回落,损失的是广大普通投资者。毕竟脱离了正股,可转债的种种疯狂只能是“空中楼阁”、“水月镜花”。
为了防止类似于上半年的可转债“爆炒”现象再度出现,打击可转债炒作的不良风气,监管部门及时出手整治。
6月17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自6月18日起实施。最受大家关注的有其中几点:
1、沪深交易所上市首日统一采取57.3%和-43.3%的涨跌幅机制;
2、对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限制;
3、对新参与投资者新增“2年交易经验 10万元资产量”的入场要求;
4、新增可转债龙虎榜披露规则,龙虎榜的披露与创业板的规则一致;
5、强化了风险提示,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可以看出,新规的颁布虽然对新入者设置了参与门槛,
但是这实际上是对新入者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种保护,并且新增的披露规则还能够避免游资的恶意炒作行为。
伴随着新规的推出,大家不禁产生了许多疑问,是不是不满足开通条件的投资者以后就不能开通可转债权限了?老用户会受影响吗?会影响可转债打新、配售吗?这对于可转债市场是不是利空啊?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以后不满足可转债开通条件的就不能开通相应权限了,但是老账户不会受影响,还是可以正常打新和交易的,
但是如果你有好几个券商账户,有的新账户没有开通可转债权限,那么你能参与可转债交易的账户只能是已经开通权限的老账户。
关于可转债优先配售,没有权限是不能参与可转债交易,自然也是不能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所以,以后对于新手投资者来说,打新债,原股东配售这两项都无法参与了。
这次政策对可转债交易进行了多方面新的限制,虽然从表面来看,限制了交易人数的增长速度,短时期内市场情绪被打压,
但从长期看,无论是新规出台的涨跌幅限制还是对于“龙虎榜”的披露要求,都极大地压制了游资的炒作空间,保证了可转债市场未来行稳致远,最终受益的还是广大投资者。
在7月1日晚,沪深交易所又分别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律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至7月8日。
新规定包括了以下内容:
1、稳定投资者预期。今后,上市公司须在满足强赎或是下修(下调转股价)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要求第一时间对是否强赎、是否下修做出明确表态,如果未按要求表态的,则视为不强赎、不下修。
2、完善赎回的业务规范。明确不行使赎回权至少3个月内不得再次行使的“冷淡期”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上市公司本次选择不强赎、那下一次必须得等到3个月之后了。
3、明确赎回条件触发日与赎回日的间隔期限,留出足够时间供投资者交易和转股;此前可转债在强赎日确定后,赎回日和最后转股日为同一天,每次总有一小部分投资者由于未及时操作,导致损失惨重。
而新规规定,可转债最后的转股日为停止交易日后的第3个交易日,这样给投资者留出了一定的时间操作,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虽然新规还没有正式施行,最终版本与《征求意见稿》可能也会有出入,但内容应该相差无几。
可以肯定的是,7月新规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利好,今后愿意强赎的上市公司会越来越多的,毕竟满足强赎的条件并不容易,如果这次选择不强赎,3个月后想强赎的时候就未必满足条件了。
同时,7月新规还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虽说是否强赎是上市公司的权利,但以往个别可转债出现的意外赎回情况常常会引起可转债价格的大幅波动、而公司的模糊态度也使得投资者很难预判下次赎回时间,
今后上市公司需要及时向投资者发布公告表明意图,从而可以稳定市场预期,降低可转债价格波动。
可以看到,新规的出台对可转债市场有着积极正面的作用,今后,可转债炒作妖风将得到抑制,炒作程度也会降低,投资者关于强赎预期不清晰的问题也将被解决,
我们将迎来的是一个良币驱逐劣币、更加透明公正的市场。
每一条新规的出台都是一次制度的迭代和成长。虽然未来可转债的规则可能还会面临变动,但是只要有下修、回售和转股这些核心条款在,可转债仍然是“上涨有力,下跌有界”的攻守兼备的投资工具。
特别是此次新规的出台,使得各项披露、交易制度更加完善,投资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可转债市场已逐步迈向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在经历了不断的改革和转型之后,前景会更加光明。
好啦,本期分享在这里,以上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