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理财手册 2020年版 「银行理财产品改革」
作者:任庄主
来源:任博宏观论道
原标题:银行业理财手册(2020年版)【目录】
【正文】
一、分析依据:理财报告已累计发布12期,2020年年报的口径和版式变化明显
(一)相较于其它资管行业,银行业理财的数据来源大抵只能依靠各银行年报、银保监会官网以及理财市场报告,整体比较有限,且不够透明。特别是从历史上来看,理财半年报或年报亦呈现出发布时间不稳定、发布页数偏短、分类口径多次调整、前后可比价值不高、指导意义不强等问题。不过可喜的是,2020年的理财市场报告发布时间较以往早,且篇幅达到66页,内容上也更丰富。
(二)2021年1月29日(周五),中国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9年)》。整体来看,2013年至今理财市场报告已发布12期(每半年一期、其中2015年、2018年和2020年未发布半年报)。预计后续可能不会再发布半年报,而直接以年报的形式呈现,当然也有可能参照基金业和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按季发布。
(三)2013年以来理财(半)年报内容与口径多次调整。具体来看,2018年开始顺应资管新规要求对非保本理财进行专项分析以及2019年起不再沿用之前的客户分类法(即没有分为个人理财、私人银行理财、高净值客户理财等),而是按照资管新规规定的公私募理财、开放式与封闭式、净值化与非净值化、银行类型、底层资产类别等进行分类。
(四)理财市场2020年年报,相较于以前变化较大,从风格上来看应该是借鉴了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但由于2020年为第一次大幅度调整且兼顾对政策导向等相关内容阐述较多,逻辑和编排上来看仍显有点混乱,部分指标的统计口径还没有完全统一。一些数据也很难对得上,如2020年的数据倒推至2019年后和2019年报公布的数据不一致等,因此本篇报告的分析主要以最新数据为准。
二、银行业理财最新市场情况全面剖析
(一)大资管细分行业对比:银行理财占比超28%、两年增长17%以上
1、存续规模接近26万亿,在大资管行业中位居首位、占比超28%
(1)截至2020年底,在大资管行业中,银行非保本理财以25.86万亿位居首位,超过排名第二的信托(20.86万亿)约5万亿。事实上除2017年和2018年期间被信托行业超过外,银行非保本理财在大资管行业中一直居于首位。
(2)目前各类资管细分行业,仅有银行非保本理财(25.86万亿)、信托(20.86万亿)和公募基金(20.02万亿)超过20万亿,银行非保本理财占比达到28.04%。
2、资管新规后,大资管行业中仅银行理财与基金业规模保持正增长
(1)2020年底银行非保本理财规模余额达到25.86万亿,较2020年4月的25.90万亿和2020年10月的26.51万亿略有下降,说明受季度考核等因素影响、银行理财“季度内前高后低”的季节性特殊比较突出。
同时2018年以来,银行理财余额累计同比增速达到17.33%(2020年同比增10.51%),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累计同比分别增53.65%和25.65%(2019年同比分别增35.55%和13.42%)。因此在大资管行业中,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是资管新规后仍能保持正增长的细分行业。特别是对于一边转型一边发展的银行理财而言,非常不易。
(2)相较而言,信托行业和券商资管行业规模均大幅萎缩。例如,券商资管由2017年3月的18.77万亿萎缩9.27万亿至目前的9.50万亿,信托规模则从2017年底的26.25万亿萎缩5.39万亿至目前的20.86万亿。
3、2020年全年募集金额125万亿、远超基金业,市场财富配置需求旺盛2020年全年银行理财累计募集资金规模高达124.56万亿元(同比增长11.63%)、公募理财122.84万亿(同比增长11.95%)、开放式理财113.56万亿(同比增长16.29%),远远高于公募基金的3.12万亿份,这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银行理财的市场需求空间非常大,在大资管行业中依然是最受欢迎的一类细分行业。同时也说明居民的财富配置需求比较旺盛。
与此同时,2020年单只产品的平均规模亦从2019年底的5.10亿元升至2020年底的6.70亿元,虽然相较于2020年新发行公募基金22.35亿份的单只平均发行份额仍较小,但单只理财产品规模的扩大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说明发行能力的增强和转型取得的成效。
(二)部分整改重点:同业理财、短期限产品与嵌套类产品规模明显压缩
1、同业理财存续余额降至0.39万亿,2017年以来累计压降5.84万亿
2020年同业理财产品存续余额降至0.39万亿,同比下降53.86万亿,占全部理财产品的比例降至1.51%。这意味着自2016年底开始,同业理财产品存续余额已从5.99万亿的高点压降5.84万亿,压降力度非常大。
从数据上看,2015-2019年同业理财产品存续余额分别为3万亿、5.99万亿、3.25万亿、1.22万亿和0.84万亿。
2、3个月(含)以下封闭式产品存续余额降至1529亿元,仅占0.59%
资管新规与理财新规均鼓励延长理财产品期限,以匹配底层资产。因此封闭式产品的期限延长有助于理财产品净值的维护和打破刚兑,避免受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客户频繁赎回带来的冲击。同时理财产品期限的延长还有助于理财公司配置非标资产和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投资策略。
(1)2018年、2019年与2020年新发行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平均期限分别为173天、198天和228天,呈现出期限逐渐延长的特征。
(2)3个月(含)以下的封闭式产品存续余额在2020年降至1529亿元,同比下降63.67%,仅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0.59%。
3、嵌套类投资规模较资管新规压降3.09万亿至8.93万亿
去通道亦是政策导向,考虑到理财产品投资公募基金的比例不高,因此通过各类资管产品嵌套的投资规模大都可以归为通道类。
2020年,理财产品通过各类资管产品嵌套的投资规模达到8.93万亿,较2019年底的9.37万亿下降4.70%(压降0.44万亿),较资管新规发布前的12.02万亿则减少25.71%(合计压降3.09万亿)。
(三)理财产品财富管理化:零售理财已成为银行理财的最主要支撑力量
虽然2018年以来再未披露过理财客户分类存续规模数据(之前均会披露个人类、机构专属类以及同业类理财的规模情况),但零售端理财地位正逐步提升的结论是可以得到支撑的(零售端理财主要包括一般个人类理财、高资产净值客户类理财、私人银行类理财),这意味着银行理财正逐步呈现出财富管理的特征。
1、主要面向零售端的公募理财产品保持着明显增长
除同业端理财规模持续压降外,主要面向零售端的公募理财产品(按产品发行方式)保持着明显增长。如2019年6月、2019年12月与2020年12月公募理财产品存续余额分别为21.08万亿、22.33万亿和24.75万亿,占全部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比例依次为95.04%、95.43%和95.71%,呈现逐年提升的态势。
2、投资者数量和规模占比分别为99.65%和87.50%
截至2020年,理财者投资者数量共有4162.48万个,其中个人投资者数量为4148.10万个、占比达99.65%,而机构投资者数量为14.38万个、占比仅0.35%。而从持有的金额来看,个人投资者持有规模占比亦高达87.50%。虽然单位机构客户贡献的理财规模更高,但方向则是个人投资者。
3、零售投资者持有理财规模与地区经济发达程度高度正相关
根据理财年报披露的信息,零售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总金额排名前5的地区分别为浙江、江苏、山东、上海和广东,总体与经济发达程度显著正相关。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GDP为6.46万亿、江苏为10.27万亿、山东为7.31万亿、上海为3.87万亿以及广东为11.08万亿。这意味着随着经济总量的增长,相应的理财增长同样值得期待。
4、19%的投资者持有不止1家机构理财产品,贡献了45%以上的理财规模
虽然会有80.87%(数量为3366.31万个)的投资者将理财资产放在同一家机构中,但这部分投资仅贡献了不到55%的理财规模。另外有14.16%的投资者(数量为589.61万个)持有2家机构的理财产品、持有总规模占比达到25.22%,4.97%的投资者(数量为206.56万个)持有3家(含)以上机构的理财产品、持有总规模占比达到20.03%。这说明财富管理类、高净值类客户更喜欢分散类投资,倾向于将理财投资放在不止1家机构中,其它银行的存量客户是有争取究竟的。
(四)理财产品逐渐基金化:开放式与净值型理财占比不断提升
就发行端而言,除零售理财外,开放式理财(按产品运作模式)与净值型理财(按收益体现和估值形式)在银行理财中的地位亦在逐步提升,而封闭式理财产品和非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比例在逐步降低。而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亦要求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以推动银行理财打破刚兑、回归资管本源。
截至2020年底,开放式理财产品和净值型理财产品余额分别达到20.39万亿和17.40万亿、较2018年底分别净培养3.82万亿和5.48万亿,占全部理财产品余额的78.85%和67.29%,较2018年底的67.64%和30.94%分别上升11.21个百分点和36.34个百分点。
因此基本可以认为,银行理财的基金化特征正越来越突出。
(五)投资端:债券配置比例提升至60%、非标配置降至16%以下
1、固定类占比逐步提升,权益类占比较低且稳定、混合类占比逐步下降
根据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要求,理财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和混合类理财产品。
目前从数据上看,正呈现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占比逐步提升、混合类理财产品占比逐步下降、权益类产品占比相对较低且比较稳定等特征。例如,
(1)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占比已从2019年6月底的72.99%逐步提升至2019年底的78.06%和2020年底的84.34%。
(2)混合类理财产品占比已从2019年6月底的26.68%逐步降至2019年底的21.59%和2020年底的15.36%。
(3)权益类产品占比一直处于0.30%左右的水平,2019年和2020年底分别为0.34%和0.30%,略有下降。
2、债券配置比例明显提升、非标类和权益类占比下降明显
目前银行理财资金的资产投向主要有债券、非标债权、权益类资产、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现金及银行存款、公募基金、权益类资产、理财直接融资工具、QDII、新增可投资资产、金融衍生品以及另类资产等11大类。从数据上看,
(1)债券的配置比例已由2017年底的42.19%逐年提升至2020年底的64.26%。其中,在债券类资产中,利率债(地方政府债)占比则有所下降,信用债(含一般金融债)占比则总体略有上升。
(2)权益类资产则由2018年底的9.92%逐年降至2020年底的4.75%。现金及银行存款、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的配置比例分别为9.05%和6.62%。
(3)这里还需要特别提及银行理财通过FOF或MOM的形式配置公募基金的比例在2020年已达到2.81%。
(4)就非标资产而言,2020年底的配置比例已由2019年底的15.63%降至10.89%,相较于2018年底的17.23%已下降6.34个百分点。
3、理财子公司投资:更倾向固收类,非标更低、权益类资产没有更高
(1)前面的分析已经指出,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中接近50%为现金管理类,因此其在资产配置中更倾向于现金及银行存款、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以及债券等资产,这些资产上的配置比例均明显高于银行理财,而在非标类资产上的配置比例明显低于银行理财,不过理财子公司在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上并没有更高。
(2)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中,固定类占比高达92.26%、远高于整体银行理财的84.34%,混合类占比为7.47%、远低于整体银行理财的15.36%,权益类产品占比为0.27%、亦低于整体银行理财的0.30%。
4、投资杠杆率:银行理财在108-115%之间
资管新规及其配套文件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应当设定负债比例上限(总资产/净资产)和分级杠杆(优先级/劣后级),且要求同类产品适用统一的负债比例上限以及禁止金融机构以受托管理的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
具体来看开放式公募、封闭式公募、分级私募和其他私募资管产品的杠杆率分别不得高于140%、200%、140%和200%,也即四类资管产品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不得高于2/7、50%、2/7和50%,同时禁止对资管产品进行质押。
整体上看,受理财产品规模呈现“季度内前高后低”的季节性特征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杠杆率在季度内亦呈现季度内上升的特征。2020年底,银行理财的杠杆率为111%,满足监管标准,自2018年以来基本上保持在108-115%人区间内。相较而言,理财子公司的杠杆率则在108-109之间,更低。
(六)收益端:净值化转型、打破刚兑背景下的净值波动幅度明显加大
1、创利能力不如基金,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低、收益相对更稳定
2020年,银行理财产品合计兑付客户收益达9932.50亿元,较2019年的9271.45亿元同比增长7.13%。但公募基金2020年一年的利润总额达到了1.98万亿元,远远高于银行理财。不过相较于公募基金赚的是不确定性的钱,较少配置权益类资产的银行理财在创收的稳定性上可能也是值得关注的一部分。
这主要是因为,从目前理财产品形态和投资端资产配置的情况来看,理财产品仍以纯固收类的债券以及“固收 ”为主,资产配置上更以债券、同业资产、现金及银行存款为主,净值波动一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抵消。
2、收益率:预期收益型整体下行,现金管理类在3%左右、净值型为1-7%
(1)2020年净值型产品的收益率波动区间为1-7%,而每日开放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收益率则保持在3%左右,较互联网理财产品平均高出70BP左右。
不过2020年8月以来,互联网宝宝类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有重新抬头之势。
(2)预期收益型产品的收益率整体下行。这主要是因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既和市场利率相关,亦和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同时一定程度也取决于银行自身类型(通常情况下客户基础较为薄弱的中小银行收益率要高一些)。不过2018年以来,受市场利率不断下行影响,全市场1年期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已由最初的5%左右降至目前的3.50-4.00%左右。
但是现在来看,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亦呈现波动幅度加大的特征,部分银行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整体上甚至还出现了上行(国有大行)。
3、理财产品“破净”问题频现,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幅度加大将是常态
受净值化、特别是2020年5-6月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等因素影响,部分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出现净值波动幅度较大、甚至跌破初始净值的现象,引起市场一片热议。根据理财年报的披露,2020年新发行的产品中共有2164只产品曾发生过跌破初始净值现象、约占全部产品总数的3%,2020年底则仅有428只产品仍低于初始净值、仅占当年发行产品总数的0.60%。
但是市场应认识到,随着采用公允价值定价的净值化产品占比越来越高,投资端底层资产的波动一定会对应传导至产品端,因此金融市场的大幅波动势必会造成理财产品净值的波动幅度加大,从目前来看未来权益市场和固收市场的波动幅度均不会小,因此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幅度加大在未来将是常态。
加强“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投资者教育、强化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也是打破刚兑的主旨所在。特别是从中长期来看,打破刚兑并非是口号,这期间必然经历一些阵痛,而通过强化投研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来提高资产配置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显得是一个比较确定的中长期方向。
三、上市银行理财情况全解:分化加剧、头部不断集中,32家超过500亿元
45家上市银行披露了非保本理财数据。其中9家银行非保理财规模超过1万亿、16家银行非保本理财数据超过1000亿元、32家银行非保本理财数据超过500亿元(如果加上广发银行、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等非上市银行、则非保本理财规模超过500亿元的银行预计35家左右),可以看出理财在银行业正呈现出行业分化加剧、头部不断集中的典型特征。
那些因各种原因已经落后、浪费过去几年时光的银行现在面临的外部行业压力未来会更大,特别是对于理财规模尚不足500亿元、甚至不足100亿元的银行尤其如此。
(一)截至2020年底,非保本理财余额超过万亿的银行有9家(包括4家股份行和5家国有行),从高到低依次为招行(2.57万亿)、工行(2.49万亿)、农行(1.89万亿)、建行(1.83万亿)、浦发银行(1.50万亿)、中行(1.32万亿)、兴业银行(1.32万亿)、中信银行(1.26万亿)以及交行(1.14万亿)。
(二)截至2020年底,16家银行的非保本理财规模位于1000-10000亿之间,分别为邮储银行(0.90万亿)、民生银行(0.89万亿)、光大银行(0.80万亿)、平安银行(0.67万亿)、华夏银行(0.64万亿)、上海银行(0.34万亿)、江苏银行(0.34万亿)、北京银行(0.32万亿)、南京银行(0.30万亿)、浙商银行(0.29万亿)、宁波银行(0.27万亿)、杭州银行(0.23万亿)、渤海银行(0.21万亿)、徽商银行(0.18万亿)、重庆农商行(0.13万亿)以及青岛银行(0.10万亿)。
(三)截至2020年底,除以上25家上市银行外,另有7家上市银行的非保理财规模超过500亿元,分别为贵阳银行(799亿元)、广州农商行(765亿元)、中原银行(677亿元)、哈尔滨银行(625亿元)、盛京银行(594亿元)、苏州银行(516亿元)以及长沙银行(506亿元)。
四、市场新型主体全面讨论:理财公司
理财年报未再使用“理财子公司”这一描述,而是用了“理财公司”,预计这一表述将会被延续下去。这主要是因为“理财子公司”这一表述从名字看似乎仍未摆脱银行的影子,同时目前合资理财公司不适用于“理财子公司”这一表述。
(一)已合计获批筹建24家(开业20家),2020年以来8家
1、目前共有24家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包括全部国有6大行、9家股份行、6家城商行、1家农商行以及2家合资理财公司。其中股份行中仅剩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等3家股份行的理财子公司未获批,广发银行亦成为第一家获批理财子公司非上市银行。
不过,2020年11月26日浙商银行宣布拟出资20亿元在杭州设立浙银理财,2020年11月30日恒丰银行宣布拟出资20亿元设立恒丰理财。
2、目前有7家地方性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已获批,其中城商行6家、农商行1家(即重庆农商行),6家城商行分别为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与青岛银行。
3、目前已有两家合资理财子公司获批,即分别于2019年12月20日与2020年8月11日获批筹建的汇华理财和贝莱德建信理财。其中,汇信理财的股权结构为东方汇理资产55%、中银理财45%;贝莱德建理财的股权结构为贝莱德金融管理公司50.10%、建信理财40%、富登管理私人有限公司9.90%。
另外据悉高盛资产管理公司已经与工行签署协议,将在上海设立第3家合资理财子公司(高盛资产持股51%、工银理财持股49%)。
4、2020年以来获批筹建的理财子公司分别为华夏理财、广银理财、浦银理财、民生理财、青银理财、渝农商行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以及工银理财与高盛合资成立的理财子公司等8家。
5、目前已有20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开业,其中2020年以来获批开业的理财子公司有9家,分别为渝农商行理财、青银理财、南银理财、苏银理财、徽银理财、信银理财、华夏理财、平安理财以及汇华理财。
6、从注册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国有6大行中有4家位于北京、1家位于深圳(建信理财)、1家位于上海(交银理财);股份行中2家位于北京(华夏理财与民生理财)、2家位于上海(浦银理财与信银理财)、2家位于深圳(招银理财与平安理财)、1家位于广州(广发理财)、1家位于福州(兴银理财)、1家位于青岛(光大理财)。
7、同时考虑到2021年1月31日发布的《建设高标准化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因此后续外资类理财公司数量亦会有一定增长。
(二)理财子公司逐渐居于主流地位,存续规模达到6.67万亿
对于理财子公司,目前市场上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更多的人可能认为其发展不理想。但是从数据上来看,理财子公司实际上正逐渐居于主流地位。
1、理财子公司贡献了全部银行业理财的1/4以上
(1)在全部25.86万亿的银行业理财中,理财子公司目前存续规模达到6.67万亿,存续余额占比达到25.79%,已稳居全部银行业理财的1/4以上。
如果考虑到2019年理财子公司仅有0.80万亿,则会发现2020年这一年理财子公司实际上不错的发展。
(2)从2020年底25.86万亿银行业理财的分布情况来看,股份行为7.98万亿、理财子公司为6.67万亿、国有大行为5.97万亿、城商行为4.07万亿以及农村金融机构为1.09万亿。
2、39%左右为自主发行产品、61%为承接母行划转产品
2020年这一年,理财子公司累计发行了3265只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为15.09万亿。
(1)理财子公司共有3627只存续产品,其中有2912只为自主发行产品、715只为母行划转产品,占比分别为80.29%和19.71%。
(2)理财子公司6.67万亿的存续规模中,自主发行产品占39.31%(约为2.62万亿)、母行划转产品占60.69%(约为4.05万亿)。
3、现金管理类产品大部分被划转至理财子公司,贡献了其规模的近50%
目前理财子公司共有53只现金管理类产品,存续余额达到3.25万亿,占理财子公司全部存续余额的48.70%。考虑到2018年与2019年底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余额分别为2.67亿元和4.16亿元,这说明现金管理类产品被大部分划转给了理财子公司,由其继续运营。
实际上《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9年)》才首次公布现金管理类理财数据,近年来在货币市场基金、结构性存款等接连受到监管高压后,2019年12月27日银保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式稿还未发布),开始从投资范围、流动性管理、集中度限制、杠杆和组合久期等方面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进行规范。
五、关于银行理财行业政策层面的讨论
这部分重点讨论与银行理财有关的一些政策(不涉及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在最后一年过渡期中,监管部门对净值化产品转型、破刚兑、产品类型等方面的实践情况与督查力度预计会明显增强。
(一)资管新规过渡期由2020年底延长至2021年底。2020年7月31日,央行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管局等部门决定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站在当前阶段来看,不应抱侥幸心理,特别是对于很多银行来说,存量资产一味压缩并带动整体理财规模下降而无动于衷是着实难以理解的,规模的起点优势仍是未来大资管行业竞争格局的最主要支撑,毕竟在理财子公司的申设以及市场认同方面,结果是最为重要的。
(二)2020年7月3日,一行两会一局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2020年第5号公告,2020年8月3日正式施行),正式明确了非标债权的认定标准和非标债权资产的大致范围。就非标债权投资约束来看,银行理财要求最严(资本净额的10%、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以及总资产的4%);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管产品次之(理财产品和保险组合类产品净资产的35%);资金信托相对最松(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和全部集合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的50%)。
(三)2019年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保监(2018)5号令),明确理财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
(四)2020年1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基本上禁止了短期内银行理财与第三方平台在销售端的合作(未来会放开)。
(五)2020年9月18日,央行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5号令),明确适用于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征信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预计在理财产品净值波动幅度加大的趋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六)2020年3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0)18号),明确提出“严防资产管理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营销人员的监督管理,防范超授权违规开展理财业务、修改理财产品说明书、承诺回报、掩饰风险、误导客户等行为。强化非标投资业务风险管控,防范表外风险传导至表内。严防套取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资金进行高利转贷的行为。严禁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七)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相关信息,后面还会有《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出台。
(八)2021年1月19日,中银协召开了《理财产品会计核算实用手册》与《理财产品估值操作指南》两项课题结题评审会,意味着这两份文件亦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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