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时间:2022-12-09 10:02:13 • 来源:中国网地产
中国网地产讯 27日晚间,首创置业公告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集团的附属公司首创证券及其他承销商订立承销协议,内容有关公司建议在中国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根据承销协议,首创置业已委聘承销商,负责按照承销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承销首创置业的建议发行境内公司债券。待先决条件根据承销协议达成(或获承销商豁免(视情况而定))后,每期债券发行期满后如有剩余债券(未被足额认购的部分),承销商将按照20%的比例分别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各种承销商(包括首创证券)将收取按其所承销境内公司债券的实际金额某个百分比例计算的承销佣金。首创置业应付承销佣金及费用总额不会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其中首创证券承销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发行公司债券的簿记管理人将从发行境内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中扣除承销佣金及费用总额。
此外,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品种,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付首创置业债务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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