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线下办理业务的通知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省(中)直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8号通告要求,省直公积金办事大厅将于4月15日起有序恢复住房公积金线下服务。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积金服务工作,减少人员聚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公积金线下业务均实行预约办理,办事人员可拨打12345、12329服务热线预约办理时间。
二、前来办事人员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亮码等工作。办事期间遵守“一米线”间隔,按照预约时间,即办即走,减少停留时间。
三、疫情防控期间仍暂停“双休日”便民服务窗口业务,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倡导疫情期间选择“网上办”、“掌上办”。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省直公积金官网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公业务;缴存职工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辽事通”APP、省直公积金官网、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办理公积金查询、提取(购房、租房、离退休等)、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贷款变更还款卡号等个人业务。电话咨询,请拨打12345、12329服务热线。
我们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5日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重要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8号通告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积金服务工作,公积金各管理部从4月15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服务,采取预约方式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恢复线下业务办理
中心驻各区、县(市)管理部办事大厅(除苏家屯管理部、铁路分中心暂停线下业务外),采取预约方式恢复线下业务办理。
二、温馨提示
(一)疫情防控期间,仅允许预约成功的当事人本人进入大厅,中介机构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大厅。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进入办事大厅人员需落实全程佩戴口罩、亮码、测温、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大厅,办事期间遵守“一米线”间隔,按照预约时间,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二)预约办理渠道
1.微信公众号预约。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关注绑定后,点击“公共服务—业务预约”,可预约办理时间、地点、业务类型。
2.电话预约。请您在工作时间拨打管理部预约电话,按电话预约时间在指定管理部办理预约业务。
(三)驻各区、县(市)管理部疫情防控期间仍暂停双休日服务,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期间,能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业务,建议您选择“网上办”或“掌上办”方式办理。缴存单位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办理全部单位业务;缴存职工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公积金APP或沈阳政务服务APP办理公积金查询、提取、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缩期、证明打印等业务,我中心将提供7*24小时“不打烊”线上服务。
1.网上办。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站http://zwfw.shenyang.gov.cn,注册后点击“住房公积金”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
2.掌上办。安装“沈阳公积金APP”或“沈阳政务服务APP”,注册并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登录后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
(五)热线不打烊。您可拨打12345(12329)客户服务热线,我们为您提供7*24小时线上咨询、解答、指导服务。
我们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管理部预约电话表
和平管理部 024-22713659
沈河管理部 024-23936201
铁西管理部 024-25891893
皇姑管理部 024-23495673
大东管理部 024-24357993
浑南管理部 024-23751057
于洪管理部 024-23341206
沈北新区管理部 024-89601612
苏家屯管理部 024-89138568
新民管理部 024-27627763
辽中管理部 024-87828903
法库管理部 024-87115883
康平管理部 024-87338256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4日
来源:辽宁省直公积金、沈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