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南京公积金一个人可以贷款多少万」
3月3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1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每人、夫妻双方60万元每户,分别调整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每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每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规定执行。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解读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此次政策调整对第一、二套住房实行差别化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突出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
据悉,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标准制定于2011年。自2011年以来,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显著上升,公积金贷款额度占房屋销售总价的比例明显下降,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作用不断弱化。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提高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可显著减少刚需职工购房贷款利息支出,提升住房公积金对刚需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彰显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以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为单位计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60万/户提高到100万元/户,这意味着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可贷额度增加了40万元,相应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可减少40万元,为职工节约了贷款利息支出。
由于当前公积金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而商业贷款的利率为4.9%,以贷款10年每月等额还款计算,同样贷款40万,利息差就达3.7万元。
此次,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购买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1.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已登记的住房。2.家庭成员名下无由法院、民政等有权部门出具或签署的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明确归家庭成员所有但还未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转移登记变更的房产。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还发文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此外,南京市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住商品住房租金额度也提高,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由不超过900元调整为不超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调整为不超过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