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上限」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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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出炉
(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全面披露了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以及2021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服务改进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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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业务运行健康平稳
《报告》显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以及贷款三项业务均呈上升趋势,实现资金高效运行,公积金制度作用显著。
缴存方面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出建制扩面组合拳,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积极稳妥推进缴存工作,2021年全市新增开户单位590家,新开户职工1.81万人,无论是当年新增开户单位数还是新增开户职工数均为2014年以来最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2021年末,缴存总额296.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82%。自2014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始终以每年增幅两位数实现高速增长,缴存总额与2014年相比,增加近190亿元,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打下良好基础
提取方面
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和金额分别为7.48万人和25.71亿元,提取额增长放缓;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18%,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始终以支持住房消费为主的特点,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比例虽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但进一步说明公积金使用较为充分。
贷款方面
2021年,南平市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万笔16.26亿元,为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情况适时调整贷款业务种类,确保“应贷尽贷”,及时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通过撬动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尽可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当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905笔35519.70万元,当年贴息额3608.62万元。
二、社会经济效益突出
缴存职工结构不断优化
2021年,从缴存职工来看,非公有制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实缴职工总数25.02%;从新开户职工所在单位性质看,非公有制单位占新开户职工总数的46.67%,非公有制缴存单位成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重要力量。
普惠中低收入群体
从缴存业务看,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5%,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76%;从提取业务看,中、低收入占98.73%;从贷款业务看,中、低收入占99.64%,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主力和最大的受益群体仍然是中、低收入人群,有效减轻了职工购房及还贷压力,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
三、住房保障作用显著
支持住房消费和租房提取
2021年,全市7.4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25.71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1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2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26%,租赁住房占0.6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租赁住房占比逐年增长,虽与其他住房消费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也说明公积金制度在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8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8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6%,其他占3.67%),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节约购房支出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7.41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0050万元,有效减轻了职工经济负担,降低职工购房成本。此外,《报告》显示,贷款职工中,40岁(含)以下人数占67.53%,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青年人购房的力度大。
保障刚需安居
数据显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首次购房和购买刚需和改善型住房的支持力度大。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85.22%,144(含)平方米以下占98.04%,与去年相比占比均有所增加,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得到合理引导,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帮助职工实现安居梦。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公共租赁住房资金5114.8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公共租赁住房资金80852.94万元,同比增长12.6%,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四、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为支持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我市2021年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持续为企业“减负”。今年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622元,与去年相比增加8.21%,因此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合计也相应从4574元增加至4950元。
2021年12月20日,南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从2022年1月1日起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万元,这是继2019年10月以来再次上调,对每一位缴存职工来说,都是一个利好消息。即在延平区、建阳区购房,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55万元;在其他县市购房,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50万元。
五、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纵览《报告》,客观反映了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体现了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守帮助缴存职工“住有所居”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取得的突出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