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商品房一年内提取一次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租房提取一年一次」
时间:2022-10-17 13:59:11 • 来源:淳安发布
无房且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一直是缴存职工比较关心的业务
那么关于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
您了解多少
一起来看
↓↓↓
Q1:
目前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标准是从何时开始?
最新的提取限额标准自2020年12月1日(含)起执行。
Q2:
租房提取限额标准调整后,可提取额度如何计算呢?
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以淳安县为例,可提取额度从每人500元/月调整为600元/月,因新标准自2020年12月起执行,则截至2020年11月每月限额为调整前的标准,2020年12月起为新标准。
Q3:
职工以无房租赁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杭州地区各地的每月提取限额是否一致?
答:不一致。详见下表:
注:根据属地原则,即使跨地域办理业务,仍按原缴存地的标准作为限额控制。
来源:县公积金中心
文字:方碧翠
编辑:郭佳
责编:姜智荣
审核:余清梅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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