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重大调整嘛「内蒙古公积金2021年新政策」
时间:2022-10-13 18:53:20 • 来源:包头发布
8月的第一天
请容许小编在这里向所有的军人们
说一声感谢
向你们致敬
再然后
小编我就要分享重大消息了!!!
近期
你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要调整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包房公委发[2019]2号
为防范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促进住房公积金平稳健康发展,经2019年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一、职工首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提取(贷前提取)与贷款额度之和单人不超过35万元。
二、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再次购买住房,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持同一套购房手续不允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持同一套购房手续不允许办理购房提取(贷前提取)、按月对冲还贷及余额对冲还贷业务。
三、职工申请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价的50%。
四、停止办理持《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五、停止办理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两年内提取业务。
六、本政策自2019年9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这么重要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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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李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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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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