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百分之八十「深圳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比例」
7月1日,记者从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减轻疫情期间缴存职工支付房租压力,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上调至80%,预计全市将增加约25亿元提取资金支持职工租房。
需要提醒的是,2021年1月1日起,租房提取比例将恢复至65%,届时,再提取2020年7-12月时间段内提取额度的,提取比例不再按80%执行,请广大职工合理安排提取时间,在政策有效期内及时提取。
疫情期间减轻职工租房压力
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阶段性支持政策是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要求、结合深圳市情推出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
深圳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较多,租房提取作为我市最重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之一,其业务办理量在所有提取业务中占比最高,约占全市提取业务总量的52%。
2019年,全市有176.8万职工提取了167.9亿元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有力支持了租房职工提高住房消费能力。本次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通过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进一步支持受疫情影响有困难的职工缓解租房资金压力,帮助职工渡过难关。
须在政策有效期内办理提取
办理时限
在2020年7月至12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的,2020年7月至12月可提取申请当月月缴存额的80%。2021年1月1日起将恢复65%的提取比例,未按80%提取的不可追溯。
2020年7月至12月均为阶段性政策的执行期,您可选择通过自助渠道逐月办理,也可在2020年12月累计提取。
温馨提示:为保证提取资金及时到账,请尽量错开月初、月末业务办理高峰期。
办理方法
您可通过以下6个自助渠道自助办理租房提取:
温馨提示:未签订自助协议的职工,请先通过“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在线签订自助协议。
今年自疫情发生以来,为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公积金中心推出一系列惠企便民举措,包括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申请较低缴存比例至3%或缓缴公积金,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申请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放宽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限要求和还贷时限要求,延长购房提取票据有效期等,最大程度为企业、职工提供便利,与企业、职工共渡难关。
下一步,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更贴近民心,惠及更多缴存单位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