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一样吗「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记者 孙川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等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近日,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对东营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进行了明确。
根据《通知》,东营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80元,下限为210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788元,即单位、个人各不高于3394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10元,即单位、个人各不低于105元。
2021年度东营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3118元/人,确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80元;山东省政府公布的现行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即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因此,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个人各不高于28280*12%即3394元,上限为678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个人各不低于2100*5%即105元,下限为210元。
《通知》规定,各缴存单位及自由职业者需要在标准范围内做好缴存基数调整申报工作,7月底前完成;各缴存单位应在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调整情况在本单位以适当的形式公告,接受职工监督。
已按照财政部门下发的通知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其他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度核定一次。
已开通单位网厅的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