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 减房租和物业费 阿坝州10条措施助文体旅企业渡难关
时间:2022-10-07 18:53:46 • 来源:阿坝州政法委
阿坝州10条措施助文体旅企业渡难关,景区和文化产业园对商户减3个月房租和物业费费
川报观察记者 徐登林
为推动阿坝州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复苏,4月23日,记者从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获悉,阿坝州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措施》。
一、严格落实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给予文体旅企业政策支持。
二、协调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对暂时受困又有发展前景的文体旅企业,不抽贷、断贷和压贷。
三、对全州星级饭店的有线电视费、IPTV业务费,疫情停业期间给予减免,恢复营业后3个月内按50%收取。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费,疫情停业期间给予减免。
四、鼓励全州A级景区和州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对入驻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摊位租金)和物业服务等管理费用。
五、复工复产后,文体旅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可缓缴6个月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滞纳金。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缓缴6个月的污水处理费、特种设备检验费、垃圾处理费。
六、对已依法足额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七、根据主管部门认定结果,文体旅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八、鼓励、引导和支持文体旅企业积极发展休闲度假、体育健身、健康养生等阿坝州大健康旅游业态,在用地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九、着力发展线上旅游,对利用数字科技、AR和VR技术推出的“旅游 直播”网上营销、浏览体验等线上旅游体验产品的景区和文体旅游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十、组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平台集中进行文体旅宣传,免收文体旅企业宣传费用。统筹全州景区和具备实力的文体旅企业赴客源地开展推介活动,帮助企业走出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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