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9「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18-11-15 00:02 | 温州发布、温州日报
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保证温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温州将自2018年11月15日起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重点支持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除已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异地购房提取和异地还贷提取,需提供职工或配偶在购房地的缴存证明或户籍证明,取消原“须提供职工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当地的户籍证明或近一年以上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规定。
2.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
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暂停执行“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五年”和“职工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的“五年”和“两年”的情形规定。
3.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4.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要在个人公积金账户记载其失信记录,实施失信信息监管,五年内不得核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申请;个人账户转移时,其失信信息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住房公积金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温州市公积金微信网厅开通 足不出户办理提取、内转还贷业务
账户明细随时查,提取业务在线办,业务进度及时看……记者13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温州市公积金微信网厅已经上线。
市民可以在微信上关注“温州住房公积金”公众号,然后点击“在线服务”,就可进入“网厅办理”。未注册的用户进行注册,再提交账户名和密码,可享受部分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
微信网厅业务办理一览
信息查询
基本信息:个人公积金资料;公积金明细账;公积金缴存信息;个人提取查询;业务进度查询;
贷款信息:贷款合同信息;贷款逾期查询;
综合信息:开发商楼盘信息;日志查询。
业务办理
综合业务:银行卡绑定、修改;个人提取申请;公积金内转还贷申请;贴息贷款划付协议申请;手机修改;短信订阅;
打印业务:缴存证明打印;异地贷款证明打印;
辅助功能
辅助功能:还款计划试算;贷款额度计算
具体操作
看下面的动图
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原标题《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11月15日起执行!微信网厅也开通啦,足不出户可办理提取、内转还贷业务》,编辑 谢甜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