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所在单位盖章的通知函「住房公积金取消单位盖章了吗」
时间:2022-10-06 12:00:31 •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
中心机关各科室、各管理部: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个贷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公积金贷款职工所在单位盖章环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取消《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单位盖章审核环节。
二、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正常缴存的,个人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异地贷款的职工收入以缴存地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
三、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能证明其稳定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
四、本通知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9日
[网络编辑:贾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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