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互联互通「办理公积金卡需要什么材料」
济宁新闻网讯(济宁台 骆林 刘长雨 任城台 王如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 公积金”,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就近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市民颜培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每年这个时候他都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自己的公积金。而从此以后,他无需再来回跑,公积金将每月定期划拨到账户用于贷款还款。
市民颜培天:“今天我刚刚办理的委托还款,它直接从公积金账户划到银行去了,我也不用天天想着我还得用自己的钱去还款,这样我觉得很方便了。”
颜培天所说的委托还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委托签约业务,公积金贷款职工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后,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每月将自动用于充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而在过去,这种委托业务有着很严格的限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工作人员高聪:“要求(公积金)月缴存额必须大于月还款额,并且它的公积金账户中要留有不低于未来两个月还款额的账户金额,当时我们是考虑到一旦这个职工月缴存额不足以他这个还款额,就会因为缴存额的不足导致还款逾期。”
变化的背后是中心持续加强的信息化建设。今年十月份,中心取消了委托签约业务的一切限制条件,通过新开发的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将公积金账户及银行账户同时绑定,这就为公积金还款上了“双保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工作人员高聪:“我们是优先扣除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他一个月的还款额,它会自动利用银行还款账户扣款,通过两个账户的同时绑定就避免了之前(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造成的贷款职工出现还款逾期的现象。”
目前,这项委托签约业务已实现全市通办,公积金账户还款后所剩的余额还可用于冲还贷,以降低贷款职工每月的还款额度。而“互联网 ”的助力更为政务服务带来“乘法效应”。如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均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实现线上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孟剑:“提升信息化水平,主要的就是实现下一步从‘一次办好’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加强数据信息建设,实现与婚姻登记、住房信息等数据的互联互通,有效减少职工提供的各类证明要件一百余件,中心负责的9项与群众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中,3项实现“零跑腿”,5项实现“只跑一次”。(《济宁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