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省事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佛山提取住房公积金」
最新便民资讯!无房提取和提取划账续期可在“粤省事”办理啦!
下面是详细的个人提取网上申报途径~
一、无房提取
1 关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指尖办事——个人办事(需绑定个人信息登录)——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申请(申请前需识别验证,无须录入个人明细编号)——选择提取种类“无房提取”按照指引进行申报。
2 2、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进入个人明细——我要提取——申报无房提取。
3 3、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的个人明细——我的提取——“无房提取”栏目中进行申报。
注意
1、封存状态下也可申报无房提取。
2、无需上传任何影像资料,请职工在提交申报前先确认划账账号是否符合提取账号范围,是否能正常接收资金,填写的划账账号和银行信息是否准确,以免出现划账失败的情况。一旦提交申报,无法撤销(申报提交时会有提示),如因上述原因出现划账失败的,需要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后,才能再次申报办理,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3、提交后,我管理中心是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从提交申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通过复核后方可划账。
二、提取划账续期
凡以购房、建房、大修、翻建、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办理了3年为期的自动划账的,如房屋权属登记没有发生变化(即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变化)、个人可提取额度未满,可申报提取划账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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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指尖办事——个人办事(需绑定个人信息登录,无须录入个人明细编号)——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申请(申请前需识别验证)——选择提取种类“提取协议管理”按照指引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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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的个人明细,在“我的提取”的“提取续约”中选择要续约的记录办理提取划账续约手续。
*如职工曾申请3年期的自动划账,需终止该笔提取自动划账的,同样在此栏目下选择要解约的记录办理解约。
注意
1、需变更原划账账号的,可选择需变更生效的协议解约后,重新使用新的划账账号签订提取划账协议,从而变更划账账号。
2、无需上传任何影像资料,请职工在申报前,先确认划账账号是否可正常使用,以免因划账账号无法正常接收资金导致划账失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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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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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佛山公积金
编辑:佛山新闻网黄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