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公积金最新政策「存量贷款利率如何调整」
中国网江西频道6月20日上饶讯(沈静 记者 章荣富 报道)据统计,截止到5月底,上饶市共有5079个单位、20.86万干部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8.99亿元,累计提取20.87亿元,归集余额达68.12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5746户,金额59.8亿元,累计收回到期贷款19.33亿元,贷款余额40.47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存量达到27.65亿元。为进一步释放公积金存量,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促进住房消费,自6月18日起,上饶市再度推出系列新政,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同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畴,鼓励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进城务工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 此次新政主要包括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缴存职工新购买自住住房,可凭购房合同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由一方父母增加到双方父母、同时新增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存资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载明的价款;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间,允许其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累计提取不超过购房合同载明的价款。 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凭2010年1月1日(原规定是2013年4月1日)以后购建房合法手续,即购房的只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或房产证等相关有效凭证;建房的只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中任何一件材料,均可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结存资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载明的价款或建房总造价。 方便非公企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已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的职工,在其他单位再就业并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可累计计算,但无需交回以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大宣传等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畴,鼓励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进城务工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降低开发企业贷款保证金比例。对获得AA以上信用评价或开发资质等级二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减半收取贷款保证金。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引导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统计,自上饶市《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饶房金管委〔2015〕1号)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以来,4—5月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2.19亿元,环比增长了130.53%,同比增长了242.19%;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8亿元,环比增长了27.18%,同比增长了46.75%;个贷率从3月底的58.02%提高到5月底的59.41%,提高了1.39个百分点,有效促进了住房消费,为更多职工解决了住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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