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塔城地区于第一季度提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全部“跨省通办”目标任务。
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智慧公积金”平台,在去年已完成个人信息查询、缴存使用证明打印、退休提取、单位开户四项业务“跨省通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广泛运用电子签章等技术实现了缴存信息变更、贷款结清证明打印、异地购房提取、提前结清业务“跨省通办”任务。至此,塔城住房公积金已通过全程网办实现了8项业务“跨省通办”。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设立了“跨省通办”窗口,依托前期已全部接入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为暂时无法全面实现网络办理的部分外省市缴存职工通过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方式提供和本地缴存职工一样的优质线下服务。
“跨省通办”8项业务:
1.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即: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不受住房公积 金缴存地限制。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即: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即:申请人正常退休,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4.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即: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即: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6.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即: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即: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即: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来源:i塔城(作者 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