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的债券标准「债券非标是什么业务」
摘要: 近几年由于市场宣传,很多参与者(包括从业人员)对城投标债和非标概念模糊。因产品发行主体相同,但流通市场和参与主体却完全不同,使很多人无法区分“城投债券”和“城投非标融资”,多有被误导。本文旨在为大家梳理两者较为容易混淆的概念,帮助大家重新正确认识城投债券。
标准化债券资产的官方定义
2020年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规则所称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①等分化,可交易;②信息披露充分;③集中登记,独立托管;4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⑤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上交所、深交所等)。
标准化城投债券 Vs 非标债权融资
城投公司发行的各类标准化债权资产(债券),统称为城投债券。自1993年至今,城投债券滚动发行28年,零实质违约记录。即使在信托产品已延期的违约区域,标准化城投债券仍安全兑付。这是市场上连续保持28年安全兑付记录,且能跑赢通胀的债类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债类融资产品不一定是标准化债券。需要区分“标”和“非标”。
除《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已明确为除外类别的资产之外,其他债权类资产若不符合标债资产的五项标准,属于非标资产。
“非标”也是市场对一些债类融资(债权产品)的统称:包括信托贷款、保理、融资租赁、金交所(定融)等。“非标”不是债券。
标与非标的市场现状和风险对比
看非标市场:
2018年以来,我国城投非标违约事件共发生数十次,涉及非标违约
约主体117家(包括融资方和担保方)。
非标违约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政府隐性债务,国家的态度是坚决遏制的,而事实上,政府隐性债务的形成大多是以城投发行非标产品来实现的。所以,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第一要事,就是控制城投非标融资规模。这是非标转标的逻辑基础。从2017年底一行三会发布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开始,监管从非标业务的资金方、融资方和通道方这三方面进行全面整治。非标发行被限,规模紧缩,流动性吃紧,造成非标体量过大的地区陆续出现产品延期。
看标准化市场:
2020年全国城投发行债券约40983亿元,共计5209支,债券余额约10万亿元。自1993年至今,连续28年,约24万亿滚动发行规模,零实质违约记录。
标与非标的根本区别
1.参与主体不同。标准化债券是由证券公司或银行承揽/承销,在上交所、深交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业务,主要参与主体为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非标债类融资是信托、保理、融资租赁公司等企业为城投服务发行的债类贷款行为。
2.国家支持程度不同。标准化债券市场为政府强调的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质市场。因融资成本低、存续期限长的优势,中国所有银行、险资等金融机构资金都参与到该市场投资。不到万不得已,各类企业不会在该市场公开违约,因为影响太大,这基于国家反复强调不可以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求。(比如恒大在非标市场违约,但上交所公司债依旧100%兑付)
3.监管与专业程度不同。非标市场相对简单与独立,没有统一的标准与监管,投资门槛较低。标准化市场是专业投资市场,投资门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