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公告列表「康美药业最新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03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康美债”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5康美债”公司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0年1月31日
●“15康美债”公司债券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正全力筹措资金,正考虑和完善差异化支付方案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发行了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康美债”),债券代码122354,发行规模人民币24亿元,债券利率5.33%。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BB,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BBB。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9年12月23日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康美债”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2,364,518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364,518,000元(不含利息)。“15康美债”回售金额大,预计公司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2、目前,公司正全力筹措资金,正考虑和完善差异化支付方案。
三、公司债券后续的偿债安排
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寻求债务和解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05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付息及回售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12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15康美债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此外,15康美债的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我部反映相关情况称,公司偿付压力巨大,预计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上述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前期我部多次督促公司尽快筹措资金,按债券募集说明书要求及时足额兑付债券回售资金,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请你公司结合目前财务状况,再次认真核实能否按期足额兑付债券回售本金及利息,及时披露相关资金安排,做好风险提示,保护好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如存在无法按时足额兑付的情形,公司应妥善做好处置安排,及时披露有关情况,充分提示风险,避免误导投资者。
二、前期我部多次督促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公司债券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受托管理人再次核实公司债券相关兑付风险,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依据本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具并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公司目前存量债务规模较大。请你公司做好财务安排,妥善化解相关债务风险,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公司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04
关于与银团签订存量贷款合同的进展公告
●贷款金额:100.48亿元
●贷款期限:三年
●截止目前,本次银团贷款已完成放款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相比原有存量贷款财务费用,预计每年可降低财务费用金额约为1亿,最终费用的确认时点和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终审计结果为准
一、签订银团贷款合同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获得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原有存量贷款的展期,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存量贷款的13家银行(以下简称“银团”)签订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存量贷款银团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此次存量银团贷款金额为100.48亿元,期限为三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银团贷款后续的盖章、提款、还款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披露的《康美药业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次合同对方当事人为公司存量贷款的13家银行,由13家银行组成银团,为公司提供贷款。
上述13家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贷款基本情况
1、借款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公司存量贷款的13家银行(“银团”)
3、贷款金额:100.48亿元
4、贷款期限:三年
5、贷款用途:偿还借款人在各银团成员行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偿还比例与各银团成员行贷款承担比例一致
6、贷款利率:4.275%(利率为年利率,浮动利率,利率调整日为首笔款项放款之日起的每一个自然年度的当日)
7、利息支付:每年固定付息两次
(二)还款
贷款本金分期归还,每年归还两次,最后一个还款日为自首次提款日第三个周年日的前一日。如遇还款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该还款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第1 至第5个还款日还款额为100万元,第6 个还款日还款额为剩余本金。
(三)合同生效
自各缔约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经各缔约方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四)担保方式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马兴田、许冬瑾向银团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团贷款存续期,除原存量已有抵质押物的债项外,未经银团统一协商而新增抵质押物的,银团不予认可。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银团贷款将为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有利于解决公司存量债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相比原有存量贷款财务费用,预计每年可降低财务费用金额约为1亿,最终费用的确认时点和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终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存量贷款银团合同》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