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债行合法吗「投行做债的待遇」
4月27日,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结果,最终确定两家中选单位的承销费率为十万分之三(0.03‰)。这意味着,每1亿元债券的承销费仅3000元,还要两家机构平分。
公告一出,舆论哗然。有业内人士称“这还不够机票钱”。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当天表示,已经关注到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及0.03‰承销费率,协会已正式启动对有关事项的自律调查,若相关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自律规则的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自律处分。
与此同时,针对债券承销恶性竞争的行业整顿也在进行中。在4月28日,多家承销机构收到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下称公约)草案。
根据公约,缔约机构须在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招标承揽等报价中,承诺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综合评估项目成本、合理确定报价,保证足够的人员和费用投入,确保相关业务高质量开展。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竞标或承揽;不得承诺发行利率;不得承诺获得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通知书时间及注册额度等不确定事项。
对此,有券商人士表示,“其实,券商协会下发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早就明确了这些事项,但是并没有什么用。”
其实,十万分之三还真不是行业的“底线”。4月24日,厦门特房集团发布债券承销中标公示,承销费率低至千万分之一。
近两年,债券承销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恶性竞争层出不穷,甚至连免费发债都有。过去在外人看来光鲜亮丽的投行业务部门,如今的服务费居然到了白菜价。2018年6月13日,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收费情况行业通报》。根据文件内容,不到半年时间内,有52只公司债券未收取承销费、62个公司债券项目的承销费率低于千分之一。
在早几年前,债券市场的日子其实还是很好过的。2015年公司债开闸,证券公司的承销费收入从2014年的114亿元快速增长到2016年的333亿元,有业内人士称“一不缺项目二不缺接盘金主,坐在办公室聊聊QQ录录系统就能一年挣个几十上百万。”
这时期债券发行以市场化为主,也就是说发行人的话语权还没有那么强势,不会将投资与承销业务捆绑,费率相对公平,还没有价格战这一说。销售难度也小,虽然喊着打破刚性兑付,但是结构化发行、财务造假等等还不像今天这样频繁,踩雷的时候少。
然而,好日子没过几年,2016年到2017年,由于去杠杆深化,融资收缩,这也影响了券商的债券承销收入。证券业协会统计的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收入从333亿元下跌至162亿元。债券承销的费率也从2016年的0.82%下降到2017年的0.38%。
在2017年还发生了另外一件影响券商债券承销收入的重要事件:2017年6月中旬,中国证券业协会结束了针对修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的业内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司债主承销商资格将与分类评级结果挂钩,必须最近两年内,至少有一年评级在A(含A级)以上;非A类券商的公司债主承销资格与其公司债承销金额行业排名挂钩,必须进入前20位。这意味着,大部分证券公司将失去主承资格。
要想做主承,就得拼规模,这也导致了头部券商采取极低承销费的竞争策略,使得行业整体的承销费率从2017年的0.381%下降到2018年的0.305%。
券商赔本赚吆喝到底为啥?一位券商投行部人士告诉小编,一些AAA等级的公司债以及金融债,更多的是为部门撑门面,因为需要这些项目为公司做广告,才能拿到更多的项目。至于亏损,则会在评级较低的企业项目上赚回来,以此达到平衡。
债券承销的低价恶性竞争已经引来了监管层的关注。在2019年4月份,广发证券被广东证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发证券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的情况,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这是证监系统首次对券商在债权承销中的低价竞标行为给予处罚,市场认为意在起到一定警示作用。
去年证券业协会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旨在维护公司债券市场秩序,防范公司债券信用风险,实现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扶优限劣。
但是在行业整体倾向冲击规模的大背景下, 恐怕恶性竞争还会持续一段时间,直到中小券商被完全挤出这一市场。
新金融记者 盛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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