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专项债资金使用范围「政府债券申报」
时间:2023-01-19 12:59:02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9月5日西部某省下发做好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项目需求申报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该省发文日期恰为国常会次日——9月4日召开的国常会部署“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
与国常会释放的消息相比,该省的紧急通知新增以下信息:
1.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城区改造等房地产相关项目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通知要求尽快补充完善前期已上报项目,重点补充国常会明确支持领域的项目,但对前述房地产相关项目不再纳入申报范围。国常会明确指出土地储备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而该省则扩展到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城区改造等相关项目。
从2019年的发行数据看,棚改、土储专项债发行规模占比较大。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5日,土储专项债发行规模6455亿、棚改专项债发行规模6936亿,二者约占同期专项债发行规模的66%。
因为发行规模较大且规则统一,二者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被称为标准化专项债,其他创新品种的专项债类型(比如乡村振兴专项债、水资源配置专项债)被称为非标准化专项债。
“有的省份做标准化专项债多,尤其是土储和棚改项目多,对非标准化专项债创新不多,经验积累不足,在这一轮申报中可能会错过一些机会。”某咨询公司资深业务人士对记者表示。
该省还要求,根据项目重要性、前期准备工作成熟度对项目进行排序。
2.各地市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总规模占专项债总需求的比例不超过20%
国常会要求,以省为单位,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规模的比例可为20%左右。该省将其平移至地市。
3.时间节点
该省要求,各地市必须在9月10日之前上报,因为按要求,最晚于9月11日经省级政府同意上报,未及时上报将影响提前下达额度。(记者微信:yangzhijin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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