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新规解读最新「可转债交易新规定」
2022年6月1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项文件,为进一步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出了新的规定。新规自2022年6月18日开始实施。
那么,新规到底有哪些改变,又该如何进行后续操作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提高了可转债的开通门槛
可转债新规设置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并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 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也就是说,2022年6月18日之前开通了可转债申购、交易功能的老客户不受影响,而6月18日以后开通的新客户,必须符合新规的要求,如果没有开通或者门槛不达,就无法进行可转债的操作和打新了。设置新老划断安排,有助于强化投资者保护,也确保存量投资者继续参与不受影响。
2. 明确涨跌幅限制
可转债上市首日采取57.3%和-43.3%的涨跌幅机制,次日起引入20%的涨跌幅限制。这样可以有助于抑制和减少投机行为。
3. 明确异常波动的标准
结合涨跌幅调整,可转债新规增设了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的标准,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新规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于交易异常波动,交易所将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上述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0%(-70%);属于严重异常波动,交易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4. 新增特别标识
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前不注意就会被强赎,有了这个好多了!
5. 部分文字表述调整
可转债新规将超过价格限制的可转债申报处理方式由“暂存交易主机”调整为“无效申报”,与其他债券保持一致,并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调整,如“竞价交易”改为“匹配成交”。
6. 增加了异常交易类型
根据可转债交易机制特点及防控炒作需要,可转债新规增加了异常交易行为类型,进一步加强防炒作力度。
总体来说,新规兼顾各方利益,进一步强化了对可转债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炒作,加强监管,可以保障可转债市场更好地实现长远发展。
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仅为数据、内容等分享,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