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群众踊跃认购苏维埃政府发行的公债「苏区发行的货币」
1931年10月,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成立以后,组建了湘赣省工农银行筹备委员会,着手筹办湘赣省工农银行。1932年1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工农银行(以下简称湘赣省工农银行)在江西永新县正式成立,谭余保任行长,行址设于县城东门。湘赣省工农银行的准备金为4万元,由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拨付。
湘赣省工农银行成立以后,发行了壹角和壹圆2种面额的银元票。1933年,湘赣省工农银行改组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后,除了扩大股金、建立国家金库分库以外,还发行了新的纸币,面额有壹角、贰角、壹圆3种,原来湘赣省工农银行发行的纸币可以继续流通,但逐步进行回收。由于湘赣省工农银行的准备金不多,纸币的发行量受到很大限制,难以满足战争的需要。湘赣省苏维埃政府“为发展革命战争起见”,决定发行革命战争公债券,以充裕战争经费。
1932年上半年,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决定在湘赣苏区发行革命战争公债券,后来因为中央苏区没有及时将公债券送到湘赣苏区,使之发行被迫推迟。1932年12月,经中央苏区批准后,湘赣省分行决定发行第一期革命战争公债券。
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湘赣省分行简史》记载,第一期革命战争公债券是在1933年1月发行,但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所藏的实物印制时间是1932年12月15日(见图),说明1932年12月已完成公债券的印制,但是在1933年1月开始发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分行革命战争公债券1932年壹圆 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藏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分行革命战争公债券1932年壹圆 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藏
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发行革命战争短期公债条例》,第一期革命战争公债券有伍角、壹圆、贰圆3种面额,发行额为8万元,年利率为1分,为期半年,半年后本息一并付还。由于利息较高,加上债券可以代抵各项税款,所以群众购买较为踊跃。此后,为粉碎国民党军的反“围剿”,筹措战争经费,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决定从1933年7月1日发行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券15万元,为期一年。
第五次反“围剿”开始以后,湘赣苏区开展了经济动员,在九县查田运动大会和经济建设会议的建议下,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决定从1933年11月1日开始补发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券20万元,用于苏区的经济建设,其中8万元用于发展对外贸易,8万元用于粮食调剂,4万元用于帮助合作社。但当时公债券的发行并不理想,截至1933年底,7月1日开始发行的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券,推销任务尚未实现,而11月1日补发的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券尚处于宣传阶段。当时湘赣苏区各县均开展了公债券的推销工作,并有额定任务,其中安福县的工作开展较好,第二期的推销量为1.5万元(不含补发),但截至1933年11月底,推销工作也仅完成了一半。
1934年1月,国民党军加强了对苏区的攻势,为了筹措战争经费和物资,湘赣苏区分别在1月和4月开展了一个经济动员突击运动,这个运动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推销公债券。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认为1933年下半年公债券的推销任务之所以没有完成,是各级政府的政治动员不够。
为了顺利推销公债券,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进行政治、思想上的宣传,发动群众购买公债和开展缴款比赛,缴款的方式也是灵活多样,既可以用现金,也可以用谷物、棉花、大豆等实物折价支付。尽管如此,公债券的推销结果仍然不太乐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34年4月底,永新、安福、吉安、茶陵、莲花等9县的公债券推销只完成了一半多,而且大部分没有缴款,实际缴款数额只有推销额的三分之一左右。革命战争公债券推销任务的失败,客观上对湘赣苏区第五次反“围剿”的失利造成了一定影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革命战争公债券前后发行过两期,计划发行总额为43万元(含补发),根据当时的推销情况,实际发行额可能在12~15万元之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红六军团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撤离湘赣苏区,尚未发行出去的公债券全部销毁。苏区群众为避免国民党的报复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大多将认购的公债券毁灭,加上保存不当等因素,留存至今的公债券已不多,成了追寻那段历史的革命文物。
· 原文刊于《收藏》2021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