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人民币地方债是什么意思「打新债会亏吗」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10月18日公布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共有六大类40条。
其中提出,授权深圳在国家核定地方债额度内自主发行,创新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允许深圳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如何理解这一政策?
深圳是地方债发行主体之一2014年修订的预算法指出,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2015年来,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融资。
实践中,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资格,但具有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的五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是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而其他地市、县市、区县政府则需要通过前述主体代为发行。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深圳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1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1亿、新增专项债券303亿。今年前8月,深圳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82亿,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2亿、新增专项债券460亿。
突破:允许发行离岸地方债目前地方债主要有三个发行市场:银行间市场(含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但前述市场均为在岸市场,此次允许深圳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是一个新的突破。
近年来,中央政府、大部分金融机构债、企业都发行过离岸人民币债券,获得国际投资者的认购。地方政府债券由于出现较晚,目前尚未在离岸市场发行。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略低于国债,等于或高于金融机构债和企业债。既然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离岸市场发行点心债,地方政府也可以在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综合来看,地方政府债券的离岸发行,将扩大离岸金融中心的人民币资产池规模,有助于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持续发展,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此外,地方债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地方债的流动性和抗风险性,真实反映地区之间的偿债能力和信用差异,发挥评级体系对举债主体的约束和监督作用。
当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者在离岸市场上接受了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之后,中国境内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就可以比较容易地得到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可,地方政府债券的国际发行就进入了常态化轨道,或许将有更多的地方政府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政府债券。
责编 李剑华 实习生 李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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