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002815)最新消息新闻公告「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全体激励对象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崇达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68.00万元)1,016.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984.00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2”)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亿元“崇达转2”,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4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2.14万元)1,642.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57.86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
(二)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崇达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崇达转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崇达转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崇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大连开发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2、“崇达转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崇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行南头支行、工行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深圳香洲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12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1、“崇达转债”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2、“崇达转2”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崇达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61,526,457.03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48290001号《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0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崇达转2”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133,821,299.71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7-851号)《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的理财额度提高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崇达转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46,0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崇达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5,000,000.00元,使用“崇达转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崇达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18,865,008.66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5,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3,865,008.66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崇达转2”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582,715.35元,加上购买理财产品460,330,000.00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0,912,715.35元。
以上募集资金的剩余金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债)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2)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2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额度: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2、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债”)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崇达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68.00万元)1,016.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984.00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崇达转债”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2”)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崇达转2”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3日、2020年9月15日、2020年12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20-070、2020-090)。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崇达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18,865,008.66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5,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3,865,008.66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5.48%。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崇达转2”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582,715.35元,加上购买理财产品460,330,000.00元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90,912,715.35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5.07%。
4、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安全、合规使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投资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凭证等),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履行程序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额度的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相应的法律程序。崇达技术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崇达技术(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3日、2020年9月15日、2020年12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20-070、2020-090)。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截至2022年3月30日,公司将已使用的1.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崇达转债”募集资金1亿元和“崇达转2”募集资金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1、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公开发行的“崇达转债”和“崇达转2”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因此会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若公司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522.5万元。
3、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承诺与保障措施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如形成流动资金缺口将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行解决;
(3)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承诺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