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7月份调整「广州公积金新规2021」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
调整了新一年的缴存基数
2021年度
缴存基数上下限为33786元和2100元
全文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2021年度(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1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786元。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并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0日
这些你关心的问题
解答来了
0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其2020年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21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786元。
0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5%-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03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是否可以降低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后还需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吗?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具体办理指引请登录我中心网站-办事服务-《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困难单位完成降低缴存比例申请手续后,按程序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
04缴存单位是否必须办理年度缴存调整?
各缴存单位均应办理新年度缴存调整(2021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办理时段为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缴存单位逾期不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将无法正常缴存2021年12月及以后的住房公积金。
05缴存单位如何办理年度缴存调整?
网上自主办理(已开通网上业务):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见附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银行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按照预约的银行网点、时段到现场取号办理。
06缴存单位是否可以多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因单位核定职工基数错误等需要重新办理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在同一缴存年度内,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应一致,因缴存调整等发生变更的,单位须及时办理补缴或退款。
07缴存单位未及时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是否仍需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单位未及时完成新年度缴存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广州发布
来源: 广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