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计算「公积金每年7月怎么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应与社保月缴费基数一致。
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职工上一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2)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能超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上限,不能低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下限。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2019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是27786元,下限是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下限是154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所有缴存单位均可在5%-12%范围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选比例应为整数,无需提交任何证明类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中的“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新建单位可在登记开户时自行选择;已建单位可在跨年清册核定时自行选择。缴存单位在核定跨年清册时,如果选择缴存比例错误的,可以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调整一次。
三、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四、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后低于当年月最低工资或当年月基本生活费时,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工资扣除个人住房公积金月应缴额后,低于北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应降低个人月应缴额,使扣除个人应缴额后的工资与最低工资相等。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应缴纳的公积金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
下岗、内退职工,工资扣除个人住房公积金月应缴额后,低于北京市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可以降低个人月应缴额,使扣除后的工资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相等。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应缴额不受基本生活费标准影响。
五、确定好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后,在上限和下限的基础上,2019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享受基本生活费的、下岗、内退职工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法同上,只需将上面公式中的“2200”改为“1540”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