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提取公积金 正规中介「住房公积金非法提取案」
离职后伪造异地户口本、提供虚假结婚证、伪造不动产登记证明……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去年1月-12月,我市查处公积金违规提取行为237起。以租房为例,2018年发现虚假租房106起,移送公安机关线索8起。该中心与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广陵分局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后,与往年相比,我市去年冒提诈取有所遏制。
4大骗提案例,10名员工骗提86.6万,“黑中介”潜逃5年终被抓2013年,宝应市民蒋某在县城散发小广告,宣称可以帮助“正规、快速办理提取公积金”,事成后收取提取公积金总额10%-20%范围的手续费。看到小广告后,宝应一单位在职员工吴某等10人联系上蒋某,按照蒋某要求提供了个人身份信息等材料,由蒋某办理了虚假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后,吴某等10人利用虚假材料在宝应县分中心办理、支取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他们提供虚假发票共9张,个人住房公积金累计被套取86.6万元,蒋某等人从中非法收取手续费8.3万元。
东窗事发后,宝应分中心申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套取公积金的涉案人员进行严格处理,包括向所在单位通报情况、诫勉谈话、资金追回和账户冻结。同年6月,套取资金被追回,宝应县公安部门对蒋某上网追逃。
2018年5月底,宝应县公安部门在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配合下,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将潜逃近5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抓获。
离职后缺钱用,伪造镇江户口骗提8000元去年4月份,扬州人王某,从市区一家企业离职,因为缺钱用,在“业内人士”指点下,动了提取公积金的歪心思,伪造镇江户口提取8000元,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人员一眼看穿。
“王某利用户口本制造了离开扬州、落户镇江的假象。但是,现在户口本换了新版本,和旧版的格式不一样,他并不知情,我们在审核时一下子就发现了。”审核人员告诉记者,职工离职提取公积金的要求,必须是户口迁出扬州,或者是非扬州户口职工离开扬州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下岗或失业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等情形,王某并不符合条件。
购房合同上加名字,伪造结婚证欲骗提8万元去年7月,35岁的李某在中介帮助下,拿着一份购房合同和结婚证来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欲提取其账户上的8万元公积金。
“这份购房合同真实存在,但是,购房人蔡女士与李某并不相识。中介通过其他渠道搞到这份合同,通过真实模板进行复制,在合同上加上了李某的名字,并帮助李某伪造了一张他和蔡女士的结婚证。我们复审时发现存在问题,现在大数据联网,不动产登记中心显示,购房者仅蔡女士一人。”审核人员介绍。
市公积金中心城区管理部立即约谈当事人,指出违法骗贷的严重后果。蔡女士无辜“躺枪”,自然很生气。李某则被列入“黑名单”,冻结账户5年不得提取,10年不得贷款。
房东介绍骗提“经验”,和租客一起被查处陈某在我市有住房,伪造了一张不动产登记证明,显示其名下无住房。去年9月份,他拿着一份东区一拆迁小区的租房合同,按照1500元一个月的租金计算,打算在公积金中心提取1.8万元公积金。
“租房合同上有房东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我们打电话核实后发现,陈某表述的这套租房的内部设施、橱柜颜色等细节,与房东介绍的不一致。”审核人员介绍,他们在复核时又发现,该房东去年3月份也提取过一笔租金,且做法和陈某如出一辙。
审核人员猜测,房东和陈某可能是朋友关系,房东提取成功了,就把“经验”介绍给了陈某。最终,房东被要求限时退还已提取的款项,和陈某一起被列入“黑名单”。
防范举措,多部门联网共享,借助大数据手段有效防范市公积金中心城区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骗贷行为主要集中在虚构婚姻状况申请贷款,为进一步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规提取,中心不断加强提取业务审核力度,认真核实借款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与江浙沪皖等地的公积金中心互相委托,职工异地真实购房信息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去年下半年开始,市公积金中心实现了与国土、民政、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的联网共享,借助大数据手段有效防范骗贷骗提行为。今年还将与公安、社保、工商等多部门联网共享信息,进一步遏制骗提骗贷行为。
今年将继续本着保障房先于普通商品房、存量房先于增量房、首套房先于二套房、首贷先于二贷的原则放款。关于企业公积金缴存情况,今年将加速纳入征信系统,建立不办理缴存登记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制度,促进归集扩面和行政执法工作。
编辑 张婷婷
记者 羌伊然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