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 2月25日起 提取公积金有新变化了吗「海南提取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2-10-20 09:03:02 • 来源:海口网
海口网2月25日消息(记者陈捷)2月25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海南调整购建外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材料以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业务材料。
《通知》内容如下:
一、调整购建外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外省购、建自住住房房价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由提供职工家庭的户籍及社保材料调整为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任一方在购建房前一年内的以下材料之一:
(1)在该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材料。
(2)在该房产所在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
(3)在该房产所在地连续正常缴存半年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已转入我省的可无需提供。
二、调整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业务材料
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或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由原“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调整为“近半年偿还贷款明细单”。
三、本通知自2月25日起实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原《关于调整购建外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要件的通知》同时废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精彩信息
2021-06-03
2021-06-03
2021-06-03
2021-06-03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