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住房公积金上调标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于7月开始新一轮的调整,已有多个地区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小编整理了部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调整相关政策,来看看你的住房公积金有变化吗?
杭州市缴存基数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1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667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28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207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上海市2022年7月5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0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4188元,最低不低于2590元。
缴存比例
2022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78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6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41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60元。
广州市2022年6月2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缴存基数
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宁波市2022年6月24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789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21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280元。
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河北省2022年6月22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通知》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6395元测算,省直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1599元,最低不得低于4320元。
月缴存额的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河南省2022年6月17日,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核定2022年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的适用区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缴存基数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091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5782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00元,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00元。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其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
湖南省2022年6月30日,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缴存基数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职工缴存比例)。
经测算,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888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94元。
缴存比例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12%。
陕西省2022年6月30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缴存基数
通知中明确: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1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7770元。职工月平均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执行。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执行同一标准。
海南省6月2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
通知中明确,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按2022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