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的吗「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杨绪忠)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消息,从今年3月以来,已有6名职工因提供伪造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被中心通报,并将其列入市住房公积金信用黑名单。
3月29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大厅服务窗口,收到某事业单位职工沈某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其“配偶”蔡某在南京购买商品房房款的申请。沈某提供的结婚证字号为:J320112-2016-002386,户口簿户号635542。经核实,沈某“配偶”蔡某的房产信息属实,但沈某与蔡某却并非夫妻关系,其提供的结婚证、户口簿系伪造。
用真实的房产信息和“假配偶”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还有慈溪市某事业单位的职工许某。4月21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通银行网点收到某研究院职工许某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她提供的房产证显示,所购房屋位于南京六合区大厂草芳路600号兰亭苑,房屋购买人、契税纳税人均为其“配偶”石某。经中心核实,发现该套房屋购买人的确是石某,但查询婚姻关系时,许某与石某不存在夫妻关系,许某提供的结婚证系伪造。
此外,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大厅服务窗口分别收到职工冯某、王某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经核实,他们提供的结婚证、户口簿等资料均系伪造。
若说上面四位在准备“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材料时还动了点脑筋的话,那下面这二位就太“省心”了。弄一套假材料,以为能骗提成功,谁知连第一关都没过。
5月16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大厅服务窗口收到某民企职工李某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该职工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身份证显示李某系宁波人,据户口簿上显示,李某到江苏作了“上门女婿”,户口迁出宁波,符合提取条件。但经中心工作人员核实,其户口簿系伪造。
6月7日,某国企职工陈某到中心三楼大厅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该职工提供购房合同显示房屋地址在鄞州区某小区14幢304室。中心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查询,发现无该房屋相关信息资料,陈某提供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资料均系伪造。
“假的就是假的,这些假材料只要我们到相关部门查询,就全部现形了。”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上述6名职工以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属实,性质恶劣,中心已要求当事人在限期内全额退还骗提款项,将当事人信息列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用黑名单,并将有关情况用公文形式书面告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希望职工珍惜信用,不要相信任何黑中介。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数名以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主动到中心承认错误,并全额退回了骗提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对他们免于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