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广西社保个人查询系统」
钦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qzsgjj.com/web/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钦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钦州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能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具有相当于所购自住住房价款的30%以上的首期付款(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按房价20%的首期付款),或者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
(六)具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七)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的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已经支取且存储余额不足一年的
(二)借款人或其配偶已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的
(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已被封存或停交、缓交的
(四)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的
(五)借款人自建第二套(幢)住房以上的
(六)借款人所在单位职工存在公积金贷款拖欠5期以上的,取消该单位的担保资格。
钦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七条 提出申请。借款人及其配偶到委托人处领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书、履约保证书、同意抵押声明、贷款申报审批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第八条 贷款需提交的有效证明材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钦州城镇常住户口簿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
(三)借款人的结婚证;借款人未婚的、离婚后尚未再婚或丧偶的,应出具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及单位证明
(四)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有关资产证明等
(五)提交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提交所购自住住房价款的30%以上的首期付款证明(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提交房价20%的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具有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款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七)以期房作抵押的,提交售房单位或组织集资建房单位的保证书
(八)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对借款人提出的申请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即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到当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经借款人和受托人签章后,委托人根据归集公积金的情况,采取排队形式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拨款。
钦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额度由委托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参照单位、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借款人购买、建造住房价值的 70 %以内(含70 %)或翻建、大修金额的70 %以内(含70 %)确定,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5万元。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均在委托人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25万元;单方在委托人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15万元。
第十二条 贷款年限: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但不能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利率执行。
钦州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
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已经支取且存储余额不足一年的
⑵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已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的
⑶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已被封存或停交、缓交的
⑷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的
⑸借款申请人自建第二套(幢)住房以上的
⑹借款人所在单位职工存在公积金贷款拖欠5期以上的,取消该单位的担保资格。
钦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方不得超过65岁,女方不得超过60岁。
温馨提示:
1、购买二手房的,申请贷款年限与二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30年,房龄超过20年的不再受理。
2、所交易房屋的房龄证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属第二次交易的(新购、建的房屋为第一次),可根据售房人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时间证明。
钦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在抵押物价值的80%以内确定,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钦州市政府确定的最高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均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35万元;单方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20万元)。
说明:首次购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改善型购房或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曾有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
㈠以按揭方式购买一手商品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且不得超过已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额;属趸交的,一般不再受理,特殊情况下受理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
说明:核定贷款额度的购房总价不包括杂物房、车库的价值
㈡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值、《契税完税证》上计税金额中孰低者的80%。
㈢建造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该在建工程评估值的70%,同时不得超过该工程总造价的70%。
说明:建造工程的造价估算公式:建筑面积×建筑单价,建筑单价参考市造价站公布的近期同类建筑单价。
㈣购买集资建房的,参考一手商品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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