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
近期,苏州土拍市场硝烟弥漫,二手房成交量上升,针对房地产的政策更是一个接一个出台。买房人的关注点大多落在购房资格、贷款流程以及落户政策等方面。
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份最新的“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希望能给大家在买房路上提供帮助。
市区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次使用公积金:首付20%,利率基准3.25%,家庭最高70万元,个人最高45万元。如所购房屋面积≤90㎡,总价≤110万元,个人最高可申请88万元。
二次使用公积金:首付50%,利率上浮10%(3.575%),家庭最高50万元,个人最高30万元。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
余额算法
(一)个人可贷额度:账户余额*10倍(首次动用)或*6倍(二次动用),且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月还款的两倍。
(二)家庭可贷额度:账户余额相加*10倍(首次动用)或*6倍(二次动用),且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月还款的两倍
三、公积金贷款主贷人年龄要求:
姑苏区、相城区、高新区、吴中区、吴江区、男≤60周岁,女≤50周岁
工业园区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一)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二)借款申请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至45万元;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至45万元。
(三)借款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存量成套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至住房总价的80%。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
(一)基数算法
个人可贷额度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费基数×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
家庭可贷额度:申请人双方缴存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之和*35%(规定比列)*12月*贷款年限
(二)余额算法
个人可贷额度2=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三、公积金贷款主贷人年龄要求:
男≤65周岁,女≤55周岁
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最长贷款年限20年
借款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取消贷款利率按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计算规定,执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
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存量成套住房;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