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什么是关心」
6月5日,市公积金中心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今年我市公积金政策调整工作,解读了《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并就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作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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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我市公积金政策调整工作
4月7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议案。
(一)政策调整依据、背景
1.《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规定:“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2.我市2017年出台的《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范》规定,本市无住房的职工租住商品房,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该标准低于我市商品房租赁市场价格,不能满足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支付租金的现实需要。
(二)政策主要内容
我市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从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2万元。
群众咨询比较多的两个问题
一、广大职工都非常关注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请问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使用?
部门回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房改〔2005〕263号)、及《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范》(六市金管〔2017〕74号)文件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自住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拆迁安置住房;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五)离休、退休;
(六)出境定居;
(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且未再就业;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十)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 (九种重大疾病指: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二、目前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那么职工在购房中如何测算自己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度?
部门回答: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12月缴存额合计数×15倍。同时不得突破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上限额度。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12月缴存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缴存额的合计数。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我中心缴存公积金或一方在我中心缴存另一方在本省内异地缴存的,缴存额可以合并计算。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不足12个月(大于等于6个月)的,按月平均缴存额乘以12确定连续12月缴存额合计数。
3.每笔贷款测算结果低于18万元的,按18万元确定。
4.购买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合计数上线不得超过房产合同价格;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合计数上限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认定的价值。
5.组合贷款总额: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确定,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商业银行确定。组合贷款总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
以上广大职工在测算贷款额度同时,还要考虑房屋总价和首付比例,以及职工家庭收入的偿贷能力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家庭收入的偿贷具体测算公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基数-其他贷款月还款额)/2≥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
来源:皖西日报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