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积金政策「衡水市住房公积金app」
时间:2022-10-01 17:54:05 • 来源:用户4262847977
问:我在衡水市区买了一套新建自住房,已经签了购房合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职工在衡水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其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银行储蓄卡(一类卡)、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全款购房款发票。职工与配偶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婚姻证明。职工本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提取业务。
问:这套自住房是我与儿子共同购买的,合同上购房人是我们两人的名字,我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问:办理上述购房提取时,可以把我们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 额提取出来吗?
答:提取金额为购房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过已付房款总额。
问:购买自住住房后,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问:我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又买了这套自住房,还可以办理购房提取吗?
答:缴存人名下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未结清期间,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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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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