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为逐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切实解决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慈溪市2022年继续启动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申请工作。
1 申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准入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保障范围:全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含宁波前湾新区),具体以主申请人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为准(非慈户籍一线环卫工人申请家庭以主申请人实际工作服务地为准);
2、户籍要求:申请家庭成员均为非慈溪户籍,且主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3、年龄要求:主申请人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男60周岁、女50周岁);
4、量化积分:主申请人已参与2022年度慈溪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工作,且量化积分达到30分及以上;
5、工作情况:主申请人已与保障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6、住房状况:申请家庭在慈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慈享受其他类型住房保障政策;
7、收入状况: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71145元/人;
8、说明:外来务工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主申请人为非慈户籍一线环卫工人的,至本次保障期限起始日前已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且仍在从事一线环卫工作的,不受社保(公积金)、年龄、量化积分条件的限制。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我市公租房政策体系执行。
3 保障方式
1、本批次计划保障1500户。若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超过1500户时,优先保障在本市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的非慈户籍一线环卫工人家庭后,再按2022年度量化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对普通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保障。
2、保障采用发放租金补贴方式进行,补贴标准为: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内每月317元,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外每月231元,保障期限为2022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保障期内补贴标准不作调整。
3、补贴发放:审批通过纳入保障的家庭,每季度发放一次补贴,每季度的补贴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每次补贴发放前需对在保家庭申请人在慈就业情况、在保家庭新购房产情况进行复核。每年第一季度补贴发放前,需对在保家庭的上年度收入状况进行复核。
4、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重在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有且只有一次申请保障的资格,本批次落实保障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请其他类型的公租房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机构:
办公地点
工作电话
浒山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峙山路65号)
63993626
古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三北大街428号)
63921210
白沙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4
(三北大街2358号222室)
63993274
宗汉街道城建办214室
(西二环北路599号)
63210352
坎墩街道便民中心
(坎墩西路116号)
63276121
灵峰路综合写字楼北楼服务大厅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灵峰路1000号)
63716159
63716138
掌起镇便民中心222室
(掌起镇横街509号)
63751292
观海卫镇行政服务中心
(卫前路1号)
55685224
附海镇行政服务中心
(附海镇海中南路101号)
63563156
逍林镇人民政府城建办110室
(逍林镇文广路1号)
63501763
胜山镇人民政府东楼208室
(胜山大道518号)
63547382
新浦镇人民政府城建办
(新浦镇新胜路88号)
63573889
桥头镇人便民服务中心
(桥头镇吴山南路629号)
63557723
匡堰镇人民政府103室
(匡堰镇匡兴路89号)
63530500
横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横河镇中兴东路28号)
56331701
长河镇城建办113室
(长河镇宁丰北路338号)
63412152
周巷镇便民服务中心
(周巷镇环城北路428号)
63721218
来源|市住建局
编辑|陈旭
审核|黄超威 胡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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