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离职提取新规定「佛山住房公积金离职提取新政」
时间:2022-09-29 12:02:20 • 来源:南海发布
昨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提出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并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详细内容如下:
一、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
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离职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
二、租房提取
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三、无房提取
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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